郭建梅

简介: 郭建梅(1960年3月-),出生于河南滑县,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公益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正确生活方式奖”(俗称诺贝尔替代奖)获得者。她是中国第一位专职公益律师,也是中国首位艾滋病反歧视宣传大使,曾受到奥巴马·米歇尔和美国原国务卿希拉里的接见。她一步步推动完善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被喻为中国妇女权益保护事业前进中的一面鲜亮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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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的个人经历

主要经历

郭建梅两岁时,被送至北京,与姥姥、姥爷居住于三里河的工厂宿舍。八岁时,被送回河南农村。高中时,她给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志考上北大清华。1979年,她考取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期间,结识比自己高一届的中文系学生刘震云。1983年毕业,进入司法部研究室,后任职于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1985年,郭建梅与刘震云结婚。1992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建梅参与了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与马亿南合著《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1995年9月,郭建梅参与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期间听闻希拉里演讲u2018妇女权即人权u2019(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触动。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的工作,与北大教师一起组建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郭建梅成为了一名公益律师,他们最早获得的资金是来自美国福特基金会捐助的3万美元。2001年,郭建梅患忧郁症,经治疗得以好转。2009年2月22日,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美国驻华使馆会见了郭建梅在内的21位中国民间女性活动家。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已为近10万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受理咨询6万余件,办理个案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了该校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据称,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指示,该中心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

她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领域取得了出色成绩。 中心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题词"向妇女伸出援助之手,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以及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的领导莅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心指导工作,对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赞赏。2002年,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6年,获得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评颁发的"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和"模范公益组织"奖。 郭建梅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12年来,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余件,提供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80多场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书籍11部,发表文章200余篇,发起建立了首个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及相关网站。在提高我国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对妇女权益维护的关注与支持、促进妇女权益保护的改善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要著作

《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合著)

《当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

郭建梅

《家庭暴力与法律援助》

《妇女法律援助案例·指南》

《婚姻家庭疑难百问》

《人身权利疑难百问》

《劳动权益疑难百问》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主要荣誉

2005年度“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南风窗》杂志

2006年“公益楷模”,第三届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论坛暨百位公益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2006年12月

2007年“全球女性领导者奖”,美国国际妇女权益组织“重要之声”

2007年“公益律师年度人物奖”,美国旧金山法律援助协会,2007年7月10日

2009年“COSMO年度时尚女性大奖”,《时尚COSMOPOLITAN》杂志,2009年12月10日

2010年度“西蒙·德·波伏娃奖”,与艾晓明同获,2010年1月

2011年度“美国国际妇女勇气奖”

2019年 第40届“诺贝尔替代奖”得主

更新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