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里德

简介:乔治·里德爵士,GCMG,OC,QC(英语:Sir George Reid, GCMG, OC, QC,1845年2月25日-1918年9月12日)原名乔治·胡斯顿·里德(George Houstoun Reid)是新南威尔士第12任首相、澳大利亚第4任总理。乔治·里德是新南威尔士自由贸易党最后一位党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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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里德的个人经历

美国特拉华州州长

乔治·里德(1733年9月18日---1798年9月21日) 大陆会议特拉华州代表 ,美国特拉华州州长。

1733年,乔治·里德出生在马里兰州东北部塞西尔郡的一个家庭农场里。他在宾尼法尼亚的切斯特中学学习,随后在新伦敦的费城大学埃里森博士下学习法律。在里德15岁毕业后,他在费城的约翰·莫兰办公室工作,开始着手研究法律。1753年,里德进入费城司法界。在随后几年的工作中,他搬到了特拉华州的纽卡斯尔。里德在那里获得了很高的荣誉,他被委任为三个郡的总检察长,1774当他被选为大陆会议的议员后才辞去总检察长的职务。在1764这一段时间,出现了抗议印花税的活动,里德加入了特拉华州通信委员会并积极参加爱国运动。在大陆会议里,他发现理查德·亨利·李制定的有关独立的决议过于仓促,所以投了反对票,但当它大多数通过后,他也不再反对,走上了独立的斗争道路。

1776年,里德参与建立了特拉华州制宪会议,并担任制宪委员会的主席,起草制宪会议文件。1777年,英军逮捕了特拉华州州长,里德在这个紧急情况被任命为代理州长。他领导了整个州,战争筹款,征募兵员,挽救了特拉华州。

1779年,里德不断遭受疾病的打击,不得不辞去职务。后来里德康复了,他被任命为上诉法院法官。紧接着担任了两年的州参议员,后来被任命为特拉华州法院首席法官。直到李德1798年去世前他一直担任法官职务。

澳大利亚总理

乔治·里德爵士,GCMG,OCQC(英语:Sir George Reid, GCMG, OC, QC,1845年2月25日-1918年9月12日)原名乔治·胡斯顿·里德(George Houstoun Reid)是新南威尔士第12任首相、澳大利亚第4任总理。乔治·里德是新南威尔士自由贸易党最后一位党魁。

乔治·里德

乔治·里德在1845年2月25日生于苏格兰伦弗鲁郡约翰斯通,父亲是苏格兰教会高层,在1852年他们举家移民至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当时里德才7岁。他 年轻时 雄心勃勃,1864-1878年在殖民地财政部工作,同年在新南威尔士担任首席检察官秘书,翌年在悉尼从事律师工作,一年后进入政界。 1880年,里德当选为新南威尔士立法议会议员,1883-1889年担任公共教育部长,他致力于通过教育改革社会和复兴经济工作。并提出了实行工科教育立法的计划,赞成设立夜大课程,由于深受选民喜爱,里德于1894年当选为新南威尔士殖民地的领导人。

里德在州长期间致力于改革,他建立了完善了财务制度。里德不仅坚持政府的不干涉政策,而且还允许行政机关不受政治的影响。在他的努力下,新南威尔士后来成为澳大利亚联邦的一个州。1900年,澳大利亚大陆的人口超过400万,全境的铁路长达1.6万公里。一种建国的意识在各个殖民地被唤醒。这种民族主义的热情迫使英国政府于1900年通过了澳大利亚联邦宪法。

1904年,里德担任澳大利亚众议员反对党领袖,同年8月,他和阿尔弗雷德·迪金联合击败了工党,澳大利亚由联合政府执政,里德担任总理。他在制定澳大利亚经济复兴计划以及实行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等方面起了关键作用。里德坚持认为,经济在不受政府干预和控制的情况下能够自觉的进行调整并发挥作用。为了消除垄断大片土地的情况,里德为税务制定了法律并付诸实施。1905年联合政府瓦解后,里德成为反对党领袖,1908年退出澳大利亚政坛。导致他隐退的直接原因是澳大利亚盛行贸易保护主义,而他依然提倡自由贸易。

里德推休后于1909年回到英国并被授予爵士称号。同时他还被任命为澳大利亚驻伦敦的首位高级特使。同年,里德作为伦敦汉诺威广场的代表当选为英国下院议员,他在1918年去世之前一直担任这一职务。

其他人物

乔治·里德  George Read  加拿大艾伯塔绿党党魁

乔治·里德  George Reed  美国美式足球员

乔治·阿格纽·里德 George Agnew Reid  加拿大画家

乔治·里德  George Reid  苏格兰议会第2任议长

更新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