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罗姆·弗兰克

简介: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曾任律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并曾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任教(该院当时是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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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罗姆·弗兰克的个人经历

个人档案

  杰罗姆·弗兰克 [Jerome David Frank 1909.05.30-2005.03.14],美国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曾获 1985 年美国心理学会公众利益杰出科学贡献奖。出生于美国纽约市。   17 岁进入哈佛大学,在那里先后获得心理学学士学位(1930)、文学硕士学位(1932)、哲学博士学位(1934)和医学博士学位(1939)。他曾花了两年时间,一年在德国柏林,一年在康奈尔大学,与 K.勒温一起从事研究,勒温对他的思想有着很深刻的影响。   在纽约医院担任实习医生以后,1940-1943 年他在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跟随 A.迈耶和怀特霍恩(John Clare Whitehorn)接受精神病学训练,然后随美国陆军医疗队在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和菲律宾度过了 3 年,接着又花 3 年时间和 F.鲍德麦克一起为美国退伍军人管理局设计小组治疗的研究计划。1949 年他回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后任该大学医学院的精神病学名誉教授。   弗兰克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因其对治疗过程的清晰解释和防止核战争的心理学研究而著名。他主要研究各种精神治疗方法所共有的因素。根据这一研究,他提出了士气低落形成的假设,根据这种假设,患有士气低落及其特定症状的患者需要求助于精神治疗,所以形式的精神治疗的主要治愈力量在于战胜士气低落的特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美国在日本扔原子弹时弗兰克正好在菲律宾,所以他很早就开始关心核武器对于人类未来的可怕含义。

主要著作

  劝导与治疗   核武器时代的明智与生存   何谓心理治疗:What is psychotherapy

杰罗姆·弗兰克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