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德

简介: 赫德(1835-1911),英国爱尔兰人。他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显赫人物,是那个时代英国通过对海外殖民地的统治来建设英帝国的代表人物之一。作为晚清海关的外籍总税务司,赫德在他的权利鼎盛时期不仅控制着清政府的财政命脉,而且直接左右中国的内政外交乃至文化事业,是中国半殖民地社会前期代表英国进行半统治的主要人物,也就是他所自称的清政府的“太上顾问”。由于他曾参与了近代中国一系列重大的政治、外交事件,因此对他所遗留的资料进行研究也就成了研究中国近代史的一个重要手段。迄今为止,人们主要是通过赫德写给其他在伦敦的代理人金登乾的1437封信,得以了解他的那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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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德的个人经历

赫德 - 简介

中国清末英国侵华代表人物之一。北爱尔兰人。在中国长期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被清廷视为客卿。

1835年2月20日﹐赫德出生于英国北爱尔兰亚尔马郡之波塔当
1853年毕业于贝尔法斯特之王后学院。
1854年5月(19岁)来华﹐先在香港接受见习翻译的培训,随即被派往英国驻宁波领事馆担任翻译。
1858年被调到英法联军占领下的广州。
1859年辞去领事馆的职务,参加中国海关工作﹐任广州粤海关副税务司。
1861年起代理李泰国(N. Lay)在上海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职务。赫德建议总理衙门购买阿思本舰队。
1863年11月30日正式接替担任海关总税务司。
1864年赫德加按察使衔,成为清朝的正三品大员。
1865年,总税务署从上海迁到北京,(1929年迁回上海)。从此,赫德居住在北京40多年。
1869年晋升布政使,官阶从二品。
1889年,升为正一品。
1908年休假离职回国,仍挂总税务司的头衔。在主持中国海关的近半个世纪中,赫德不仅在海关建立了总税务司的绝对统治,而且其活动涉及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外交以至文化、教育各个方面。他侵夺中国港口的引水权,扩大海关税务司对海关案件的审判权,把中国的邮政权控制在海关税务司手中,直接参与中国举借外债的活动,曾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顾问的身份参与清政府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各种交涉,甚至被清政府派驻伦敦直接代表中国政府同外国商议条约草案。他还插手中国的文教事业。他深受清政府信任,以至封疆大吏如总督的任命,有时也要咨询和采纳他的意见。
1911年9月20日﹐赫德病死于英国白金汉郡的马洛。清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

赫德 - 经历

(1858年10月),广州继上海后,也设立洋关。赫德经英政府批准,于1859年5月,辞去领事职务,6月,他就被聘任为广州新关副税务司,不久,又被总税务司李泰国正式任命为广州海关副税务司。李泰国根据威妥玛对清朝形势的估计,认为清朝很快覆亡,他不愿无故遭殃,借口休假一年。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4月),李泰国急急忙忙地离开中国。他向署理各口通商大臣薛焕推荐江海新关税务司费士来和粤新关副税务司赫德,会同署理总税务司职务。当他到达北京时,英国公使卜鲁斯推荐他晋见恭亲王。

赫德被应召赶到北京时,他呈递7个清单,2个禀呈,对海关税务、海关弊端阐述己见,并提出解决方案。恭亲王以“钦差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名义,颁给札谕,重新任命费士来和赫德会同署理总税务司职务。赫德和美国公使与总理衙门有着密切关系,实际独掌总税务司权力;费士来虽然在英方的资历高于赫德,但他不懂汉语,无法和总理衙门大臣有直接接触,被迫居于从属地位。

总理衙门对赫德好感越来越胜过李泰国,而赫德则极力争取统辖海关的总理衙门掌权大臣,如恭亲王、文祥等的信任。他经常主动地提供税务、洋务,特别是外交方面的意见,并为之出谋献策,在总理衙门大臣的心目中,他显已取代了李泰国。赫德的自制沉着、圆通,而又熟悉官场礼节和中国士大夫的习气,深得大臣们的赞扬。清同治三年(1863年5月),李泰国休假到期,从英国返回上海,赫德结束了代理总税务司职务。然而清政府想方设法抬举赫德,由恭亲王专门设立一个比一般口岸税务司更大权力的职务,即赫德被任命为江海关税务司外,还负责长江各口关务。此举仅是削弱和抵消李泰国作用,推出赫德充任总税务司的权宜之计。不久,恭亲王就上奏:李泰国“办事刁诈,以致虚靡巨款,实难姑容。现由臣等将其革退,还准经理税务。该夷狡狯异常,中外皆知,屡欲去之而不能,今因办船贻误,正可借此驱逐”,“其总税务司一缺,即由赫德办理。”同治二年十月初六日(1863年11月16日),上谕批准把李泰国革职,派赫德继任总税务司。这时,年仅28岁的赫德,就成为清朝中国海关的总税务司,而且连续任职48年。

赫德 - 在中国

赫德长期居留北京,擅长幕后的“业余外交”,是总理衙门“可以信赖的顾问”,“不但在税务和商务问题方面,而且在外交和内政方面”,都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力。甚至封疆大吏的人事任命﹐有时也要咨询他的意见。恭亲王奕訢说:“赫德虽系外国人,察其性情,尚属驯顺,语言亦多近礼…”。

1862年,中国第一个新式学校—京师同文馆成立﹐经费来自海关税收﹐负责人也由总税务司推荐。
1865年-1868年,他和英国公使威妥玛向清廷提出许多改制强国的建议,不过这些建议要到30年以后才引起中国改良派的共鸣。他写道:“如果政策改变了,中国可以成为各国的领袖;如果政策不改变,它将变成各国的奴仆。”
1866年,赫德回国完婚时,劝说清政府第一次派员出国考察。
1879年,赫德协助清帝国购买8艘军舰,这成为中国北洋海军的起源。
1887年,为解决走私问题,劝说中葡两国签订《里斯本会议草约》 ﹐由葡萄牙“永据”澳门,换取澳葡当局协助海关征收鸦片税。
赫德还曾参与《烟台条约》 、1885年《中法新约》 、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和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
他还利用关税的抵押担保﹐直接参与中国举借外债的活动。

赫德 - 成就

赫德作为一个英国人服务于中国海关,任总税务司长达50年之久。他恪尽职守,在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新建了沿海港口的灯塔、气象站,为北京政府开辟了一个稳定的、有保障的、并逐渐增长的新的税收来源,清除了旧式衙门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赫德主持的海关还创建了中国的现代邮政系统。 赫德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中国雇员的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人民的“同胞”,是中国政府用来对付外国商人的外籍雇员。因此当1885年6月被英国政府任命为驻华公使时﹐他辞谢不就。 但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外国人把持海关无疑是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特别是中国港口的引水权)

赫德 - 荣誉

1864年赫德被授于按察使衔(三品);1869年被授于布政使衔(二品);1881年被授于头品顶戴;1885年被授于双龙二等第一宝星、花翎;1889年被授于三代正一品封典;1901年被封为太子少保衔;1904年11月20日,慈禧赠与赫德如意柄寿字一个;1911年9月20日,赫德病故后,同年9月23日,清政府追封赫德为太子太保。赫德长期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效劳,也受到欧洲各国政府的表彰。1870年,瑞典授于他VASA骑士勋章,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葡萄牙、荷兰、普鲁士等政府,也都授于他各种荣誉。英国政府于1879年授于圣迈克尔和圣乔治十字勋位爵士,1889年授于圣迈克尔和圣乔治大十字最高级勋位爵士,并于1893年封为从男爵。

赫德

更新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