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翰

简介:王维翰 1938年8月生,浙江绍兴人,研究员,1961年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飞机系。毕业后留校任助教,1963年调空军第一研究所任技术员、专业组长,1970年调上海飞机研究所任专业组长、研究室主任、副总设计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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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翰的个人经历

金朝官吏

  王维翰 ,字之翰,利州龙山人。父庭,辽季率县人保县东山,后以众降。维翰好学不倦,中大定二十八年进士。调贵德州军事判官,察廉迁永霸令。县豪欲尝试维翰,设事陈诉,维翰穷竟之,遂伏其诈,杖杀之,健讼衰息。历弘政、获嘉令,佐胥持国治河决,有劳,迁一阶。改北京转运户籍判官,补尚书省令史。除同知保静军节度使事,检括户籍,一郡称平。属县有奴杀其主人者,诬主人弟杀之,刑部疑之。维翰审谳,乃微行物色之,得其状,奴遂引服。改中都转运副使,摄侍御史,奏事殿中,章宗曰:“佳御史。”就除侍御史。改左司员外郎,转右司朗中。仆散揆伐宋,维翰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旱蝗,诏维翰体究田禾分数以闻。七月,雨,复诏维翰曰:“雨虽沾足,秋种过时,使多种蔬菜犹愈于荒莱也。蝗蝻遗子,如何可绝?”旧有蝗处来岁宜菽麦,谕百姓使知之。”

  八年,宋人受盟,还为右司郎中,进官一阶。上问:“宋人请和复能背盟否?”维翰对曰:“宋主怠于政事,南兵佻弱,两淮兵后千里萧条,其臣惩韩侂胄、苏师旦,无复敢执其咎者,不足忧也。唯北方当劳圣虑耳。”久之,迁大理卿、兼潞王傅,同知审官院事。新格,教坊乐工阶至四品,换文武正资,服金紫。维翰奏:“伶优贱工,衣缙绅之服,非所以尊朝廷也。”从之。大安初,权右谏议大夫,三司欲税间架,维翰谏不听。转御史中丞,无何,迁工部尚书、兼大理卿,改刑部尚书,拜参知政事。

  贞祐初,罢为定海军节度使。是时,道路不通,维翰舟行遇盗,呼谓之曰:“尔辈本良民,因乱至此,财物不惜,勿恐吾家。”盗感其言而去。至镇,无兵备,邻郡皆望风奔溃,维翰谓吏民曰:“孤城不可守。此州阻山浮海,当有生地,无俱为鱼肉也。”乃纵百姓避难。维翰率吏民愿从者奔东北山,结营堡自守,力穷被执不肯降。妻姚氏亦不肯屈,与维翰俱死。诏赠中奉大夫,姚氏芮国夫人,谥贞洁。

上海飞机研究所副总设计师

  王维翰 1938年8月生,浙江绍兴人,研究员,1961年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飞机系。毕业后留校任助教,1963年调空军第一研究所任技术员、专业组长,1970年调上海飞机研究所任专业组长、研究室主任、副总设计师至今。主要业绩:30余年来,先后参加我国空军部队图四、歼五、歼六、歼七等型飞机的动力装置和军械装备改型设计工作,完成所承担的强度计算任务;参加我国第一架自行研制的歼击机-歼八飞机的设计调研及其全部静力试验和首飞;参加运八飞机结构测绘设计;参加我国第一架自行研制的大型喷气客机-运十飞机研制全过程,主持其总体、气动设计并主管试飞,历时14年半;参加并完成运十二飞机型号合格审定;主持中美合作生产MD-82飞机项目工程部;主持干线飞机试验机适航、试飞、飞行模拟器设计;参加MD-90干线飞机项目生产现场指挥部工作。先后在国内各类有关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合编《中国民用航空条例第25部(CCAR-25)》,主编(MD-82飞机设计分析)、《中国民航适航性要求》、《运输类飞机工程试飞指南》。1992年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任为兼职教授。

王维翰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