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正权

简介: 柳正权,男,汉族,籍贯湖北。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学校任职:.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会副主席,武汉大学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武汉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任职: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马克昌基金会理事,湖北省高尔夫协会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武汉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 ,潜江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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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正权的个人经历

1.个人简介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柳正权1986年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即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同时兼任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劳工权益部部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曾获省直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和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00年赴泰国、香港、澳门进行学术交流和考察司法制度。2001年赴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律政司、律师协会、法援署、高等法院进行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比较考察;2002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进行法学学术交流。2006年受中组部、人事部委派,作为第五批援疆干部,在新疆大学挂职法学院副院长。

2.研究方向

1.中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中国法律文化

4.法律实务

柳正权

5.审判理论与实践

3.代表性学术著作及论文

一、学术著作

《中国法制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12,中国专门史文库。

《中国古代行政程序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11。

二、学术论文

《大禹治水对中国传统法律特质的影响》

《多民族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和谐》

《法制现代化成本分析》

《反罪的文化整合》

《和谐的中国法律文化心理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由之路》

《试论法人犯罪》

《试析中国封建社会形态中的原罪》

《先秦盗罪考》

《心理训练法在法律诊所中运用探讨》

《中国传统行政程序概念的文化解析》

《中国法律文化心理探讨》

《中国法制史研究世纪回眸》

《重视文化对于法律实施的作用》,载于《人民日报》(理论版)2012.6.27

《中国法律文化心理的结构》,载于《新华文摘》2012年第4期

4.律师从业简介

    柳正权律师办案三百余件,业务领域涉及金融、证券,公司设置及兼并,房地产开发,仲裁和诉讼等,曾受中国教育部的指派,成功办理了广受社会关注,李岚清、丁关根、邹家华等中央领导亲自关怀的徐洁受伤致残一案,全国十多家新闻媒体广为报道。并曾经为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等二十余位厅级以上被告人成功进行了辩护。曾成功在最高人民法院承办过武汉××投资有限公司诉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功承办过宁波雅戈尔股份有限公司诉荆州××工贸公司房地产纠纷、湖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学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案、中国××集团诉大冶钢厂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集团诉××集团房屋设备租赁案、广西建设银行诉四川广安信用社国债回购案等重大、疑难案件。

    柳正权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为湖北省体育局、湖北省环保厅、湖北科技学院、武汉市关山集团等多家国家机关、高等院校和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诸如法律咨询,法律文件起草、审查,参与重大谈判,诉讼案件代理,企业改制,产权重组、交易等法律服务,以及对顾问单位内部规范管理进行法律帮助。

5个人荣誉

1.2000年被法学院党委授予先进共产党员称号

2.2001、2003年两次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

3.2002年获省直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

4.2002年获湖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5.2003年获武汉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6.2004年获武汉大学教学质量奖

7.2005年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8.2008年获武汉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

9.2009年获湖北省依法治省征文三等奖

10.2010年获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1.2012年被武汉大学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更新日期: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