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顺虎

简介: 苏顺虎(1954年—),男,曾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南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博士。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货运计划处副处长、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昆明铁路局副局长。2011年7月被中纪委双规。2013年9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苏顺虎涉嫌受贿一案。2014年10月17日,苏顺虎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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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顺虎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苏顺虎,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正局级)。1980年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铁道运输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班;2007年7月至今,中南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博士在读。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货运计划处副处长、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昆明铁路局副局长。2011年7月被中纪委双规。2013年9月,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被公诉。

落马事件

被双规

2011年6月,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被中纪委双规。

苏顺虎被双规的部分原因,是帮助一位内蒙古煤老板“协调”煤炭的铁路计划运力,后者曾赠送苏顺虎一套位于北京的房产。

刘志军案发之后,铁道部相关司局和地方铁路局就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之中。2011年2月底,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6月下旬,南昌铁路局局长邵力平、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副局长马俊飞三局长被“双规”的消息又相继传出。

受贿公诉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涉嫌收受三家单位负责人贿赂款2400余万元,2013年9月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至法院。该案是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

苏顺虎

2012年3月12日,苏顺虎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23日被批准逮捕。据悉,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起诉书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检方在起诉书中还详细列出了苏顺虎的三起涉案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8年间,苏顺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

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案发后,苏顺虎的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检方认为,苏顺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苏顺虎的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

2013年9月4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苏顺虎收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款物共计2400余万元。

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各自出示了相关證据并质證。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认为苏顺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苏顺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辩护人发表了罪轻的辩护意见。法庭听取了苏顺虎的最后陈述。

此案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2014年1月7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案再开庭。其被控受贿2490万元,帮人解决煤炭或货物运输问题。此前律师对检方两份书面证据的取证合法性提出质疑。检方就此提交新证据,控辩双方对此质证。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宣判此案。

检方指控事实

收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给予钱款人民币85万余元

收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给予款物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收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给予款物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一审宣判

2014年10月17日上午,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运营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余万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苏顺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2013年9月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先后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90余万元。

追踪赃款

2014年10月,澳警方正在与中国有关方面合作,并代表中国相关机构在澳采取追踪和罚没非法资产的行动。

2014年10月25日,《澳大利亚金融观察》(AFR)周末版发表文章,详解了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一家在澳大利亚“藏钱”的来龙去脉。

法庭记录文件显示,苏家贪污所得的钱在苏顺虎儿子苏冠林结婚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被转到澳洲。在2008年12月到2010年1月间,被转移到苏家在澳大利亚的银行账户的钱达到120万澳元。这些钱被分为16次从南昌和香港转出。在钱转到澳大利亚后,苏冠林夫妇在悉尼通过买进卖出,经手了约450万澳元的房产。

在承认收受贿赂时,苏顺虎称他把钱都花在儿子和儿媳在澳大利亚的生活和学习上了。

2013年4月,苏冠林夫妇花135万澳元在可莱雅(悉尼著名的高档富人区之一)购买了一栋房子,那栋房子从被买下开始到现在一直空着。房产记录显示,在购买这栋房子之前,他们还在悉尼一个名叫Breakfast Point的住宅区内拥有一栋房子,后以250万澳元的价格卖掉;在罗德岛,还有一套价值55万澳元的公寓与他们有紧密联系,这套公寓归属于这对夫妻成立的一家公司名下;另外,在涡拉溪,他们在2010年花40万澳元以期房的形式购买了一套公寓。

早在2010年,也就是苏冠林的妻子25岁时,他们就花220万澳元在Breakfast Point购买了一栋联排别墅。之后,他们花40万澳元买了一套公寓。在花220万澳元买下那栋联排别墅之前,那笔被分为16次转给苏冠林的钱才刚到账三个月。

人物评价

苏顺虎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货运计划处副处长、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昆明铁路局副局长,现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高级工程师。

苏顺虎在铁路系统和媒体口中“人缘不错”,属于敢说敢做的类型,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上是在2011年6月初京沪高铁开通之际。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的苏顺虎当时表示,修建高铁将大幅增加铁路货运的能力,京沪高铁与原来的京沪铁路实现客货分流,原有京沪线年货物输送能力达1.3亿吨以上。

涉案人员

铁路系统腐败案涉案人员

2010年10月罗金宝被免职,牵出了铁路系统内部腐败案的序幕,2011年2月铁道部长刘志军落马,其后,铁路系统不断“蹦出”涉嫌违纪和腐败的官员,迄今已有15名副局级以上干部落马。   
姓名    职务   落马时间
罗金宝 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   2010年10月   
刘志军 原铁道部部长   2011年2月  
张曙光 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   2011年2月  
苏顺虎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   2011年6月  
林奋强 原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   2011年6月  
卲力平 原南昌铁路局局长   2011年6月  
闻清良 原南昌铁路局局长    2011年6月  
马俊飞   原昆明铁路局局长   2011年6月  
郭文强 原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   2011年2月后  
刘西林 原广东铁路城际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2月后 
李汝军 原中铁建设集团副总经理  2011年7月 
刘志远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年5月 
刘彪 原呼和浩特铁路局常务副局长  2011年12月 
刘瑞扬 原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  2012年7月 

更新日期: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