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为廷

简介: 陈为廷,出生于1987年,台湾清华大学学生(因缺课缺考遭退学),“太阳花学运”带头者之一、台湾反服贸学运带头人。2012年12月3日,陈为廷在台湾立法院痛骂教育部长蒋伟宁伪善、不知悔改。2014年12月,陈为廷因接连爆出的性骚扰丑闻,宣布退出台湾苗栗县“立委”补选。2015年2月10日,台北地检署侦结2014年台湾“太阳花学运”(部分学生反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运动)期间三起攻占公权力机构的案件,涉案学生陈为廷等人被起诉。2016年1月18日,陈为廷宣布将申请退出“时代力量”。2018年3月13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判决2014年台湾“太阳花学运”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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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为廷的个人经历

人物介绍

陈为廷是台湾清华大学的学生,在2014年“占领”行动中,主张“台独信念”。

人物事件

痛骂教育部长

2012年12月3日,陈为廷在“立法院”痛骂教育部长蒋伟宁伪善、不知悔改,在岛内引发轩然大波;12月4日,王金平表示会召集“朝野协商”,维护国会尊严;台湾清华大学发表声明,对陈为廷的“不当行为”深感痛心,并向蒋伟宁及社会大众道歉。

各界观点

陈为廷认为,教育部在国会殿堂公开撒谎、欺骗大众,才是不可饶恕,他对蒋伟宁的发言“恰如其分,刚好而已”。台湾成功大学政治系教授梁文韬说,学生难得可以在“教育部长”面前表达想法,自然比较激动,不必苛责。

陈为廷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表示,学生的发言充分传达他们的诉求和愤怒,没有任何问题;学生也是国家的主人,到立法院表达意见应该鼓励。

《联合报》评论称,民进党立委违反体制、以政治操作讨好学生并羞辱教育部长,连基本的对人礼貌、师生分寸都没有,为台湾教育写下最负面的一页,伤的不只是教育部长,也伤害了学生,更伤害了台湾的教育。

性骚扰劣迹

2011年7月5日,学运组织“岛国前进”发起人陈为廷搭乘由新竹前往台北的客运车辆,途中趁邻座女子睡着之际伸出左手抚摸女子左胸,女子惊觉遭袭胸呼救,司机直接把车开到警局,把陈为廷交由警方处理。

事发后,陈为廷坦承犯刑,检方鉴于他无前科并经被害人同意,予以缓起诉一年处分,但须写悔过书、缴纳罚款新台币·万元,并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

陈为廷还曾在夜店不当碰触女子身体,遭送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最终被处分接受心理咨询。

2014年12月22日,台湾反服贸学运带头人陈为廷在接受台湾某报专访时承认自己曾两度性骚扰女性,并向受害女性道歉。

被退学

2015年,台湾“太阳花学运”带头人陈为廷因硕一升硕二资格审查没过关,遭就读的台湾清华大学社会所决议“退学”,公文在社科院院长那,院长签同意之后呈教务长批示,才会正式发退学公告。台湾清华大学社科院院长蔡英俊中午表示,陈为廷被退学,跟校方没有关系,纯粹是社会所老师的多数决议所决定。

退出“时代力量”

2016年1月18日凌晨,陈为廷在个人“脸书”首页宣布将申请退出“时代力量”。陈为廷表示,“其实应该也没什么人在意。不过,我是u2018时代力量u2019党员,明天过后,我会申请退党。祝福所有当选的各位u2018委员u2019”。

3·18台湾学生反服贸协议事件

2014年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审查两岸服贸协议,在岛内引爆“318太阳花”学运,台北地检署依妨害公务等多罪起诉要角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

2017年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审理“3·18台湾学生反服贸协议事件”审结,陈为廷等22人全部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2018年3月13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仍判决黄国昌等22人无罪。

更新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