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肇淛

简介: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所著《五杂俎》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太姥山志》亦为其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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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肇淛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所著《五杂俎》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太姥山志》亦为其所撰。

生平概述

谢肇淛(1567~1624年),字在杭,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长乐县江田人,时常与名士徐熥、曹学佺等切磋诗文,学识益进。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奉命治理河流,一年大功告成,并写成《北河纪略》,记载河流本末和历代治河利弊。

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升广西右布政使。亲理政事,力革积弊;在边境,置官增兵,防止外患;能较好处理少数民族矛盾;整顿盐政,活跃经济,人民生活随之好转。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其诗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

生平事迹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中举,翌年任浙江钱塘县儒学教谕。谢肇淛自幼颖悟聪敏,稍长即博览群书,擅长诗文。青少年时随父往长沙。万历六年(1578)汝韶辞官回福州,谢肇淛随父居福州朱紫坊,与名士徐熥、徐、曹学佺等交游,组织“莲社”,切磋诗文,学识益进。

万历十六年谢肇淛中举,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历任湖州推官、东昌推官。万历三十四年因父丧,回闽守孝三年。万历三十七年后历任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北京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万历四十年大旱,宦官、污吏等仍向人民摊派苛捐杂税,谢肇淛不顾个人安危,为民请命,上疏数千言指责宦官搜括民脂民膏,及诸多冗费的弊端,语甚恺切。神宗感其诚,派他巡视水道,治理河流。谢肇淛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疏通河道的任务,并写成《北河纪略》。翌年冬,福王船只沿河而下,谢肇淛操小艇为之前导,沿途水道畅通无阻,百姓免遭骚扰。其后出任云南参政,天启元年(1621)任广西右布政使。

谢肇淛

谢肇淛到广西任职后,见吏治腐败已极。深感痛心,他认为吏治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为官不理政事,而由胥曹代理,胥曹因循守旧,上下虚与周旋,以至积弊无法解决。他到任后力挽时弊,置官增兵驻守广西与安南(今越南)边境,以抵御安南侵扰,他整顿盐政,增加财政收入,并铸钱招徕商人与少数民族互市,发展经济。他设法抑制土司的权力。使少数民族地区臣服政府管束。经他治理,广西境内政通人和,相安无事。天启四年,谢肇淛病逝,葬于下洋村大象山麓。

所著作品

谢肇淛博学多才,勤于著述,其著作有《塵史》4卷,《塵余》4卷,《居东杂纂》2卷,《四部丛谈》、《文海披沙》8卷,《五杂俎》16卷,《百粤风土记》1卷,《北河纪略》8卷,《纪余》4卷,《谢在杭文集》28卷,《诗集》30卷,《续集》2卷,《郡国考》、《红云续约》、《吴兴友乘》、《滇略》10卷,《泊堂台墨》12卷,《长溪琐语》1卷,《小草斋诗话》4卷,《小草斋集》30卷,《续集》3卷,《方广岩志》4卷,《晋安艺文志》3卷,《太姥山志》3卷,《鼓山志》12卷,《支提山志》7卷,《万历永福县志》5卷,《八闽鹾政志》16卷等。

谢肇淛诗文成就甚高,是明代晚期福建文坛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京为官时无事即到内府抄阅古籍收藏,是著名的藏书家。其成就最突出的是在方志学和博物学方面,他编修了多种福建地方志,主张方志应“取材于陈编,定体于往哲,宁质无华,宁核无舛”,其方志学观点至今仍对修志有借鉴意义。

谢肇淛写了大量的杂记,对诸子百家、天文、地理、医学、科技、动植物等无不涉及,其代表作为《五杂俎》。

哲学观点

谢肇淛反对宋儒的“天理说”。宋儒认为“理即是天”,他认为恰恰相反,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他看来,“理”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后于天而存在的,因此,言理即是天,就否认了“天”先于“理”存在的客观真理,是不正确的。“理者虚位,天者定体,天有毁坏,理无生灭”,不能将二者混淆。他举了个例子说,眼睛是用来看东西的,耳朵是用来听声音的,如果没有眼睛,没有耳朵,又怎么能看,怎么能听呢?看和听也就都不存在了。所以,他评论说言天“不得专言理”。(见卷一《天部》一)

正因为他广学博识,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的天道观,因此,他对天感应、轮回报应、阴阳禄命都采取否定态度。迷信的人通常认为,人若被雷电击中说明他做了坏事,遭了天的报应,他认为雷电击人,不过是雷电起伏不定,人不幸遇上罢了。他凭自己敏锐的观察和细致缜密的分析,推断“雷之蛰伏似有定所”,这种非常科学的结论并不是凭空而来——他曾细致地观察发现家门前的乌桕树每年初春都要被雷电击中,因此得出雷电击物击人是有规律的这一结论。因此他许,如果说老天有眼,雷电击人是有心的,那么枯树畜产也会被雷电击到,难道它们也做了什么错事,因而遭报应吗?”

因此谢肇淛大胆地批驳传统因果报应思想,他说,灾祥的降临都不是上天有意的,有人遇灾反而得福,有人遇福反而遭祸,也有同样遇到灾祸或者同样遇到好事,但两者结果却不相同,这其间并没有什么规律,如果有人硬要去牵强附会,找寻其中的缘故,就十分滑稽可笑了。

五杂俎述

“俎”又作“组”。分为天部二卷,地部二卷,人部四卷,物部四卷,事部四卷,共十六卷。因全书由五部组成,故“五杂组”。

《五杂组》在清乾隆年间、文字狱最盛之时被列为禁书,全国收缴并“全毁”,其主要原因是言辞大胆触到了清统治者的痛处:其一,关于“夷夏”的议论。谢肇淛学贯古今,有着很清醒的头脑,对历史和时局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在明朝尚且强盛的时候,就看到了边界最大的隐患——正悄然发展起来的“蛮夷之族”女真。不但如此,谢肇淛早在万历年间就已提出了制服夷狄的策略,就是“以夷攻夷”离间他们,防止他们联合。

更新日期: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