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炳祥

简介:朱炳祥,男,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人类学学科硕士点创建人,兼任湖北省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类学会理事等。曾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1990年代提出“文化发生学”的概念并出版了四部系列专著,受到哲学家张岱年、民族学家刘尧汉、诗经研究专家夏传才等著名学者的褒扬和鼓励,被认为具有“开创性”和“首创精神”。2000年代将学术实践由“重在典籍”转向“重在田野”,在大理周城白族村进行过为期22个月共600多天的田野工作,其间从田野材料出发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被认为“以中国民族学案例修订了国际人类学研究的理论框架”。自2011年以来,对国际人类学的“科学民族志”与“后现代民族志”进行反思,提出“主体民族志”的新概念并努力进行理论探索与民族志的系列写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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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炳祥的个人经历

主要代表作

1、《 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武汉大学学术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社会人类学》(第二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伏羲与中国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4、《 中国诗歌发生史》,武汉出版社2000年版。

5、《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化》,《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

朱炳祥

6、《继嗣与交换:地域社会的构成——对摩哈苴彝村的历史人类学分析》,《民族研究》2004年第6期。

7、《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达——对捞车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观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8、《“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再认识——以摩哈苴彝族村与周城白族村为例对施坚雅理论的检验》,《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9、《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10、《再论“主体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转换及其“自明性基础”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主要教授课程

1、 社会人类学

2、 文化人类学

3、 人类学原著选读

4、 人类学田野工作

5、 白族文化专题

主要科研项目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2002年,批准号:02BSH011)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域社会的构成:从传统到现代:以摩哈苴彝族村与周城白族村为例”(2005年,批准号:05BSH029)

3、 国家社人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现代化调查研究”(2011年,批准号:11ASH007)

主要奖项

1、 《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化》(独撰),获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6年);

2、 《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治中的表达》(独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年);

3、 《继嗣与交换:地域社会的构成》(独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

4、 《 彝族吉符“卍、卐”研究》(合撰,第一作者),获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七届(2001-2002)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5、 《 楚辞学史》(合著,第二作者),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1994-1998)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年)。

更新日期: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