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

简介:柯华庆柯华庆,男,江西九江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经济分析中心主任。中山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会员。
[展开]

柯华庆的个人经历

讲授课程

  《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经济学》和《博弈与社会》等。

研究领域

  实效主义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博弈论和农村土地改革。

著作成就

  柯华庆已出版专著《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译著《美国实用工具主义法学》、《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博弈论导论及其应用》。

代表性论文

  《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法律博弈论如何可能?》、《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从意义到实效-皮尔斯的实效主义哲学》等   2006年在“蓟门法学多学科论坛”首次提出“实效主义法学”概念,论文《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发表于《中山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研究旨趣有:法理学、法律经济学、财产法、合同法与经济法。在中国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法律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的博弈分析》和《博弈与社会》等课程。   2006年底创立“法律经济学网”为新兴的法律经济学群体提供一个学习、交流与共享的平台。

科研成果

  在《比较法研究》、《哲学研究》、《制度经济学研究》、《学术研究》、《社会科学战线》和《中山大学学报》等发表各类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和译著《博弈论导论及其应用》(美国法律文库)。在《读书》、《书屋》、《经济学家茶座》、《法学家茶座》等发表随笔多篇。秉持信条:独立之精神,理性之思想,实效之追求。 2006年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一书中首次在实效主义哲学和法律经济学与法律博弈论基础上提出“实效主义法学”概念,论文《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发表于《中山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2010年4月29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系统阐释实效主义法学理论的建构。2009年10月24日在国家图书馆“文津学术沙龙”提出实效主义改革哲学和新猫论,文章发表在《改革内参》2010年第16期。 曾经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图书馆、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蓟门法学多学科论坛、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广西区委党校、贵港市财政局、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哲学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九江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等高校做报告。   2006年创立“法律经济学网”为新兴的法律经济学群体提供一个学习、交流与共享的平台。

部分论文

  《从意义到实效——皮尔斯的实效主义哲学》,载于《哲学研究》2009年第9期。   《法律经济学:改良与实效》,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18日。   《农村土地产权的“三有”性须明晰》,载于《法治周末》,2010年1月21日。   《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载于《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被《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转载,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   《ADR与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   《科斯命题的谬误》,《思想战线》及其人大学报转载,2006年2月   《科斯命题的澄清》,《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2月   《论法律博弈论如何可能》,博弈论导引及其应用(美国法律文库),2005年12月   《我们人民:科斯的国家主义视角》,经济学家茶座(第21辑), 2005年12月   《生机勃勃的法律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校报,2005年12月   《法律:做蛋糕与分蛋糕》,法学家茶座,2005年10月   《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九辑),2005年9月   《直觉主义数学哲学的两个阶段》,学术研究,2005年第2期   《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比较法研究,2004年9月   《婚姻作为关系契约》,比较法在中国,2004年8月   《法律:做蛋糕与分蛋糕》,书屋,2004年8月   《农民工因工致残咋办》,人民日报,2004年4月   《用法律做蛋糕》,法制日报,2004年3月   《试论伽利略悖论与一一对应的内涵》,学术研究,2003年第8期   《自然数与w-规则的哲学探讨》,哲学研究,2003年第5期   《直觉主义逻辑的否定词》,现代哲学,2003年第3期   《论实质蕴涵、形式蕴涵和逻辑蕴涵》,学术研究,2002年第6期   《论蕴涵怪论的合理性》,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柯华庆

更新日期: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