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衡

简介: 吴泽衡(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揭阳市,小学学历,1990年吴泽衡自创“华藏法门”组织,自称“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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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衡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吴泽衡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揭阳市,自封法号“觉皇”,自称前世是秦始皇、唐玄宗,吹嘘拥有特异功能、法力无边,他不但通过各种名目借弟子信仰大肆敛财,更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等名义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他还以“封法号、排辈分”神化教首地位;自称拥有特异功能,具有“宿命通”、“天眼通”等能力,并吹嘘曾用“华藏心法”为领导人和弟子治愈了癌症和疑难杂症。他甚至举办青少年特训班,将邪恶之手伸向青少年。

自封名头

吴泽衡自封的名头还有“少林寺秘门掌门人”、“少林寺玄门功法创始人、掌门人”、“少林寺般若法门总监坛”、“少林寺武术协会气功教练”等。据了解,少林寺前任住持释素喜在1991年曾对此专门开具证明称,“我寺没有般若法门总监坛,没有秘门、玄门、秘宗等门派”,“释行武并不是嵩山少林寺武术馆武术教练”。

人物经历

吴泽衡早年就劣迹斑斑,少年时期经常玩弄女性,曾因与一名有夫之妇同居被派出所收容审查。

1990年吴泽衡自创“华藏法门”组织,自称“华藏”一脉初祖,自封法号“觉皇”,暗示自己是凌驾于各大宗教之上的“皇中皇”,编造“华藏心法”等歪理邪说。

1991年11月,吴泽衡因涉嫌诈骗、流氓罪被揭阳市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收容审查。2000年,他因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0年刑满释放。

吴泽衡

歪理邪说

早年劣迹

吴泽衡自称“7岁承曹洞禅门高僧德真、德智大和尚接引,11岁入山随师修行、习武、研读兵法”。然而,据警方走访证实,吴泽衡一直在老家读书,小学毕业后务农,直到16岁时才离开家乡。

吴泽衡还称自己是少林高僧,曾任少林寺住持的“德禅方丈”将少林寺镇山之宝“宜山画”传承给他,从而获得禅宗衣钵传承,成为了少林寺第三十二代传人。更称,少林寺当年鉴于他在佛法上的高深造诣,为他立了一块“禅藏千古”的功德碑。多位宗教界人士表示,所谓的禅宗传承之物“宜山画”纯属无稽之谈。据时任嵩山管委会主任的郭梦竹反映,这是1990年8月,吴泽衡以北京一个气功团体的名义,通过关系花费了1700元在少林武术馆门前立的纪念碑。

特异功能

吴泽衡自诩为佛祖转世,他称,1987年阴历11月15日在武夷山止子峰闭关四十九天后身成“大日如来佛”,遂将阴历11月15日定为“毗卢行武(注:即吴泽衡)成道日”。吹嘘拥有特异功能,用气功治愈了国家某部委领导的脑血栓、心率不齐、前列腺肥大等疾病,并经常开药方给弟子“治病”。并在监狱服刑时,却吹嘘自己有分身术等神奇术法,“我一米七三的个头,如果想走,就以很快的速度缩小,只剩一点点,然后化作一道佛光,就没了”。

2010年,吴泽衡出狱后称:“12841是我在监狱的号,蕴藏的秘密是:在2012年的8月4号1点钟,地球将会出现重大灾难。”许多华藏“弟子”为此准备了很多粮食、淡水、蜡烛和急救箱,山东华藏“弟子”“大伟”甚至把全部积蓄都用于准备避难。

恐吓弟子

吴泽衡编撰了《华藏宗门宗脉世系表》,“封法号、排辈分”管理“弟子”,并使用誓愿、恫吓等手段控制组织成员,要求“弟子”对师傅“顶礼膜拜,绝对服从”,必须“全身心无条件对上师身命皈依”。2010年出狱后,接连发布《戒律度》《戒品示》,对意图夺权的“弟子”进行惩处,并恐吓“弟子”。有些“弟子”反映,吴泽衡多次对她们说,“如果违背师命,就会得癌症、绝症,家人将不得好死,会下十八层地狱”。

前世妃子

吴泽衡以“男女双修可以使人达到学佛的最高境界”、“可以成佛”、“他的精液是高能量物质有益女性身体”等为名、引诱、胁迫多名女“弟子”与其发生性关系、有的为他生了小孩、有的多次堕胎、有的甚至因为多次堕胎导致不孕。一位受害女“弟子”向记者哭诉,吴泽衡对她说“男女双修,可以帮你在修行方面马上有很大提高”。另外,他还以女“弟子”前世是他的妃子为由,要求女“弟子”与他发生性关系。

强买强卖

2010年,吴泽衡在珠海市开办吉莲毗卢性海服务中心(佛具店),通过制造散布灾难谣言,向“弟子”兜售所谓的开光法器戒坛方、大日如来佛,并强制摊派销售任务牟取暴利。

2011年3月,吴泽衡利用日本核辐射事件,推出避灾法器“戒坛方”,出厂价80余元竟卖到了1212元,并称“日后所有寺庙和高层建筑物都必须有,这是非常厉害的法器”,“其所临之,千佛朝护,诸圣驻绕,为多难娑婆消灾减劫”。2013年11月底,7名办企业的“弟子”被吴泽衡指定花费5.5万元购买了一枚经吴泽衡加持“拥有神奇法力”的印章。同时,吴泽衡被抓时居住的房子是“弟子”张某出资130余万元购买的。

2013年3月9日以来,吴泽衡先后发布所谓的“借款给吴泽衡缴交法院罚金”的微博,称因2010年被判刑时追缴的200多万元罚金一直未缴纳,现在法院催缴,因此向弟子“借款”。据称,在微博发布后短短几天时间,吴泽衡的账户就收到所谓的“借款”近300万元。但吴泽衡并没有将上述款项用于缴纳罚金,而是将其中的200多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附佛外道

广东省佛教协会曾专门对吴泽衡的佛教身份、“华藏宗门”的性质进行研究,认为吴泽衡及“华藏宗门”在传承上不属于佛教宗派,组织上不在佛教协会之内,教制上诋毁佛教自封初祖,教义上窃取佛教名言乱释其意,教法上违如来遗教显异惑众;理论体系中盗用佛教名词,肆意解释没有可取之处;具体修行方法中,没有原则,不守戒律,不遵国法;个人行为中,显异惑众,妄说获福,打大妄语;“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

违法被抓

2014年7月30日凌晨,警方依法查处了“华藏宗门”(又称“华藏法门”“华藏功”)非法组织,传唤审查涉案人员80多名,搜查取缔活动窝点多处,搜缴非法组织宣传品及财物一批。据初步侦查,教首吴泽衡等人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其中21人已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已收到多名受害“弟子”及吴泽衡亲属的举报信、控诉书。有的“弟子”控诉,“华藏宗门就是打着佛教名义,做着邪门歪道之事,应该给予取缔”。多名女“弟子”写了血泪斑斑的控诉书,控诉吴泽衡如何引诱、奸淫她们,控诉吴泽衡“禽兽不如”,“希望法律对他严惩”。有的“弟子”意识到上当受骗,要求公安机关“追回被骗财物”。

提起公诉

2015年7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对邪教“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等骨干提起公诉,涉及罪名包括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宣判罪行

一审判决

2015年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泽衡等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决定对吴泽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定被告人吴泽衡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一十五万元。

法院还认定被告人孟越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袁明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赵卫平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判决同时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心法”、“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

法庭根据被告人吴泽衡、孟越、袁明、刘某、赵卫平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袁明、刘某、赵卫平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被告人吴泽衡、孟越表示要上诉。

二审判决

2016年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并对上诉人吴泽衡、孟越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更新日期: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