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捷臣

简介: 王捷臣(1898年-1983年),山东省平度市人。1935年到印尼经商。在侨居印尼期间,积极参加华侨爱国团体声援祖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雅加达爱国华侨组织的山东分会,担任外交副会长。1953年举家返回中国。曾任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政协委员会常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历任山东省侨委副主任,山东省侨联主席,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去世后,根据他生前夙愿,经中共山东省委研究,报请中央同意,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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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捷臣的个人经历

王捷臣 - 简介

1898年7月27日,王捷臣出生于山东省平度县一户贫穷佃农家庭,时值清朝末年,父亲王汝周常年给地主作苦工,母亲王张氏以讨饭为生。1935年,年已38岁的王捷臣为生活所迫,背井离乡、飘洋过海,随邻村人前往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谋求生计。

侨居印尼期间,他亲眼目睹了日本法西斯的暴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他舍生忘死,组建并领导了南洋爱国华侨同乡会,于1936年组建成立了“长(江)黄(河)公会”,又于1938年组建成立了“山东公会”,积极参加华侨爱国团体声援祖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参加雅加达爱国华侨组织的山东分会,担任外交副会长,热情宣传新中国的大好形势与伟大成就。抗美援朝期间,他又积极发动华侨社团及广大侨胞踊跃支援祖国人民的抗美援朝斗争,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嘉奖,1951年被邀参加国庆观礼。

1953年王捷臣携全家人从印尼返回中国,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6年,他同其他华侨一起捐款,在平度县修建华侨中学一处。曾先后当选为山东省第一、二、三、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东省第一、二、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一、二、四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委,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历任山东省侨委副主任,山东省侨联主席,山东省第五届、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83年12月26日逝世。去世后,根据他生前夙愿,经中共山东省委研究,报请中央同意,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王捷臣 - 生平

出身贫寒  生活所迫闯南洋 

王捷臣

王捷臣出生于清朝末年山东平度的一个贫穷佃农家庭,父亲王汝周常年给地主作苦工,母亲王张氏(山东高密人)常年讨饭,兄王学崐14岁就给地主扛长工,16岁随同村人闯关东,24岁惨死在苏联伊里古斯黄河金矿。1935年,因生活所迫,王捷臣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时年他已38岁),离开了生他养他的故土,辞别了年已古稀、体弱多病的老母,离乡背井、飘洋过海,随邻村人来到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过着寄人篱下的悲惨生活。

爱国爱乡  历尽磨难志不移

早年华侨的创业历史,是一部血泪史,王捷臣也不例外。初到异国他乡,人地生疏、语言不通,气候炎热、水土不服,身染重病、渡日如年。为谋求生计,寄人篱下、出尽苦力,极为凄惨。当时,他和山东同乡及其他海外同胞,都受尽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多重歧视、凌辱与压榨。真可谓才离狼窝又入虎穴,陷入“海外孤儿”的悲惨境地。 

他在侨居印尼期间,亲眼目睹了日本法西斯的暴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期间,他舍生忘死,组建并领导了南洋爱国华侨同乡会,于1936年组建成立了“长(江)黄(河)公会”,又于1938年组建成立了“山东公会”,积极支持并援助中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他协助陈嘉庚等爱国侨领,在东南亚各侨居国联合发起组织了“华侨救国救乡”活动,团结联络各界人士,发动带领广大华侨踊跃为中国捐钱捐物、献医献药,并同时团结当地人民开展了抵制日货运动,在此期间,他积劳成疾,并连遭叛徒出卖险些丧命,被逼改名,坚持斗争,发动组织广大侨胞向国内捐献巨额抗日救国款物。从七七事变到1941年初,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简称“南侨总会”)及下属的45个华侨社团,发动华侨向国内捐献救国款物就达国币26亿元,月均6000万元(当时全国军费开支每月7000万元)。他还参与发动组织印尼山东籍及外省籍华侨捐献了大批物资,医药“奎宁丸”(治虐疾)1亿粒以上,军用医药器械及内外科药品无计其数,衣物6万余件,布匹等一大宗,运输车65部等;发动组织了不少热血青年回国投身抗战救国斗争。也正是在此期间,共同的追求和志趣使詹维芬(詹维芬2008年6月20日病逝于济南,享年92岁)和王捷臣相识并结为夫妻。   

新中国成立后,王捷臣以更大的热情,重新组织扩建了“长黄公会”与山东公会”,继续担任会长等领导职务,热情宣传新中国的大好形势与伟大成就。抗美援朝期间,他又积极发动华侨社团及广大侨胞踊跃支援祖国人民的抗美援朝斗争,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嘉奖,1951年被邀参加国庆观礼。他经常教育、鼓励华侨进一步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关心和支持中国的家乡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深受海内外侨界的拥戴。

报效祖国   义无反顾归故里

1953年8月-9月,王捷臣思乡心切,几经周折,辞别了他多年领导并工作过的华侨爱国社团及终日相处的海外众乡亲,毅然放弃国外的优裕生活,历尽艰辛,携全家人从印尼返回中国,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次年,他即联络发动侨居印尼的山东同乡会及山东籍(特别是平度、昌邑等侨乡)侨胞,向家乡捐资兴办教育事业,并亲邀旧部孙凤梧专程回国面商在家乡平度筹建山东省华侨中学。捐资建校计划,当即得到了国家、省里的高度重视与支持,特别是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赞许。他积极协调筹措,使捐赠得以迅速到位;同时动员全家人倾捐了多年的全部积蓄及所有的金银首饰等,在家乡亲自带领、运筹、兴建了“山东省华侨中学”。这所中国国内建国后第一所华侨中学的建立,在海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充分表达了广大爱国华侨及归侨、侨眷的爱国爱乡赤子之心,凝聚了王捷臣600多个日日夜夜的全部心血。

王捷臣 - 评价

爱国爱乡 忠诚热心卫故土

侨居印尼期间,王捷臣舍生忘死,组建并领导了南洋爱国华侨同乡会,长(江)黄(河)公会,“山东公会”等,发动带领广大华侨踊跃为中国捐钱捐物、献医献药,团结当地人民开展了抵制日货运动,积极参加华侨爱国团体声援祖国人民的抗日救国斗争。

勤政廉洁  鞠躬尽瘁为人民

王捷臣于1957年开始主持领导山东省的侨务工作,并筹备成立了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领导全省侨联工作。他在长期从事全省华侨事务领导工作及统战工作中,始终表现出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高贵品质和勤政廉洁、克己奉公、严己宽人、团结大度、谦虚谨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他以自己的楷模行为,赢得了党内外、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普遍敬佩和信赖。

保持晚节  死而后已见赤诚

王捷臣崇尚勤俭,对自己和家属子女要求非常严格,对身边工作人员也是既关怀备至又严格要求。他一生烟酒不沾,粗茶淡饭,衣着简朴整洁,居住十分简陋。直至86岁高龄,仍坚持非因公不要车、不用车,有时到医院就医取药,也让子女陪同乘坐公共汽车或当年人力三轮车往返。

王捷臣 - 参考资料

[1] 山东人大信息网 http://www.sdrd.gov.cn/rdgz/ViewInfo.asp?id=1225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