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祯禄

简介: 陈祯禄(Tan Cheng Lock)(1883.04.05—1960.12.21)马来西亚华人公会 (政党) 的创始人及第一任总会长。早在战前卅年代,他便以马来亚人自居,是拥有纯粹马来亚意识的马来西亚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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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祯禄的个人经历

基本内容

简介:

祖籍:福建 漳州

1883年4月5日出生于马六甲。

高曾祖陈观夏开始,敦陈家族便定居马六甲,前后200多年。

陈观夏是于清 乾隆年间,从中国福建南来马六甲发展,事业有成,富甲一方。

敦陈出生时,陈家虽仍拥有庞大财富,但因为他的父亲陈恭安未获继承祖业,仅能从祖业收入中,分得固定的生活费,家庭经济并不富裕。

陈祯禄

敦陈早年毕业于新加坡莱佛士学院,曾做过6年校长。

1908年他回到马六甲,投身于橡胶工业。初时当一名胶园襄理,其后,得岳父的支持,拓展商业,商途顺遂,很快就风生水起,一身兼任20多家工商机构的董事职位。

事业有成,他也积极从事社会与社团的活动,历任马六甲中华总商会及他创立的《海峡殖民地英籍华人公会》的主席副主席。他关心马来亚本土居民的利益,主张生活在马来亚本土的马来人、华人居民应拥有与欧人同样的平等权利。

1912 年受封为太平局绅;

1916年委为马六甲乡村局委员。

1922年起受委为海峡殖民地行政议会议员,

1933年,更升任为海峡殖民地政议会执行委员。

日本人占领马来半岛期间,陈祯禄避难流寓印度。但是,他仍然心系马来亚本土华人和所有离开中国的海外华人的未来前途,

1943年9月4日,他在印度孟买宣布成立 海外华人协会。目标是: 保护海外华人的利益;团结华人,确保生存与自卫。马来亚光复后,敦陈返马,积极参加政治活动。

1947年10月,他领导华人总罢市反对马来亚联合邦 宪制。

1948年,他被选为「民族联络委员会」的委员,他以成熟的智慧和崇高的理想奉献给该会。他成功地使该委员会一致同意接受经些少修正的「出生地法」(Jus Soli) 的公民原则。这个决定,意味着为了民族的团结和合作,巫人和非巫人双方都要持容忍的态度和让步的精神。

1948年6月,因马共发动武装反叛,政府宣布实施紧急法令,当时华人成为英军与马共战争的夹心人,处境非常恶劣。许多华人被英军扣禁,被驱逐出境,甚至被英军和马共枪杀;几十万乡区华人被赶出他们生活了几代人的村子,他们的屋子连同生产工具、财物,很多时候就这样被英军一把火烧掉。英政府的高官还恫言,要把这些乡区华人集体遣送出境。为了拯救水深火热中的华人同胞,陈祯禄提出组织「马华公会」的建议,立刻得到全马各州华团的响应,各州华团纷纷召开联席大会支持成立马华公会。其中1949年2月19日,由雪兰莪州中华总商会发起的联席大会,共有超过50个华团的近200名代表出席,议决参与发起成立马华公会,并已征求超过3千名华人加入马华公会。当时,担任联邦立法议会议员的16位华籍议员也全力支持,并成为发起人。

1949年2月27日马华公会正式成立,陈祯禄被选为总会长。

敦陈由1949年至1958年领导马华,与巫统合作,从结成华巫联盟参加全国各州的市议会选举开始,进而召开9次圆桌会议,探讨联合邦选举细则、为争取英国上下议院支持马来亚的独立铺路,制定召开全国国民大会、成立委员会负责考虑及修改联合邦宪法,以至召开第1、2次全国国民大会,通过《立法议会选举细则》与《修改宪法报告书》。

1954年2月25日,英殖民政府钦差大臣宣布不同意立法议会选举及修改宪制报告书,拒绝自治大选,不愿交出政治权力。

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独立。

1960年12月13日逝世,享年77岁。

文化教育背景:

诞生于马六甲的一个土生峇峇华人(Peranakan Baba)家庭中诞生。

马六甲完成中学教育之后,因获得奖学金而到新加坡莱佛士学院继续受教育,毕业后则留在该学院执教鞭。在其6年的教学生涯中,由于仍处在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中,使他能继续与书为伍,亦奠定他文化素养的基础。在这段时期,陈氏亦开始接触到中华文化的精奥之处,并醉心于中华文化的研究。虽然他只懂得英文和马来文,但是他却经常翻阅英译本的四书五经和孔孟、老庄等学说,对于中国古哲圣贤的言论皆熟读于心,这无疑亦奠定陈氏日后对维护中华文化及华文教育的坚定态度。诚如他认为马来亚各族在文化上,应该独立地保持自己的精神生活,以华人而言,就应该深深认识祖宗的思想,“好像老子的无为和自然主义,孔子的道德主义,墨子的兼爱和实用主义,杨朱的宿命论,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以及商鞅和韩非子的现实主义,法理和重武学说”等。

从商经历:

1908年,陈祯禄辞去教职,开始踏入商场,此次的抉择,为其日后涉足政治舞台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和资本。

陈氏是到一座橡胶园当股东经理,协助打理家族的橡胶园。

种植业方面

任马六甲种植有限公司的主席兼董事经理,

任友乃德种植有限公司及武吉日落洞橡胶园主席、

任武吉卡迪橡胶及旁鹅胶园的董事;

金融业方面

任华侨保险公司、和丰银行、华侨银行等机构的董事局成员。

其他方面

陈氏也是马来亚论坛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局成员,

任过马六甲中华总商会、马来亚园丘业主公会及海峡英华协会等机构的领导人。

从政经历:

1912年至1922年,出任马六甲地方议会议员;

1922年至1933年,出任海峡殖民地立法议会议员,

1933年至1937年,升任海峡殖民地立法议会执行委员(行政议员)。

他也曾担任海峡华侨谘询理事会及社区联络委员会成员。

1937年获选为海峡殖民地之官方代表,赴英伦参加英皇乔治六世的加冕典礼。

日军入侵马来亚时,陈祯禄和家人移居印度,并于1943年9月与儿子陈修信创辨海外华人公会,在这期间,他也写了一份有关马来亚前途的备忘录,提呈给英国殖民大臣,以供日后处理马来亚时作为参考。

1946年12月出任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PMCJA)主席,

1947年出版Malayan Problems一书。他反对《马来亚联邦宪法报告书》中歧视性的条款。

1947年10月20日分别在全国各地号召举行罢市的抗议活动。

1948年,陈氏和拿督翁贾化(Datuk Onn Jaafar)一起筹组马来亚民族联络委员会。

1951年支持拿督翁贾化创立马来亚独立党(Independence of Malaya Party, IMP简称独立党)。

贡献:

●1931年时,英殖民统治者强硬推行「亲巫政策」时,他强烈抗议反对「优待一族,歧视他族」政策,并主张在人民之间培养与创设纯粹的马来亚精神和意识,以逐渐把种族性的观念消除。

●1932年12月23日,他发表一份呈给英殖民部的备忘录,刊登在当时的《英文海峡时报》,指出英殖民政府歧视华人的政策,使永久定居本邦,以本邦为家乡的华人,对自己在马来亚的安全,将来及子孙的前途,感觉严重不安与忧惧,并指出歧视华人的政策将在巫人与华人(也包括印度人)之间,造成明显的裂痕,历久之后更可能扩大为两者之间的互相猜疑、仇视。他更以立法委员的身份在议会上慷慨陈辞,要求增加亚籍人士的非官方议员席位;他为马六甲河沿岸的贫穷马来渔民请命,吁请殖民政府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此外,他极力促请英政府准许非英籍民加入马来亚民事服务,华人婚俗合法化;提倡民选制度并建议执行议会延揽亚籍人等。

●1945年日军投降前,他创立《海外华人协会》(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并担任主席,他写信给当时的殖民地大臣,说明从印度回马後(在日治时期,他寄居印度)将成立一个华人协会,以「争取马来亚华人的利益」。陈祯禄在战後返回马来亚,通过马来亚华人商联会,召集全马代表大会,讨论马来亚华人前途的问题,第一次会议是在1947年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召开。1948年,正值马共拿起武器走入森林之际,也正是英政府宣布施行紧急法令的风雨之时,「马来亚华人公会」於翌年的1949年2月27日,即紧急法令实施8个月後成立。

●1949年2月27日创立马华公会,出任第一任总会长,并主张开放党籍,让所有有意在马来西亚定居的华人申请加入马华。他反对英殖民政府要驱赶50万华人出境的无礼举动,说服英政府撤消建议,及主动协助在紧急法令下受苦的华人。随後,陈祯禄带领马华公会与友族共同争取独立,并在独立那一年内成功争取超过100万华人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对中华文化及华文教育的态度: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英国殖民地政府的统治,使得马来各邦统治者的权力与影响力被削弱,为了减少他们的反抗,英国殖民地政府便给予他们土地和金钱,或吸收马来统治者进入英国殖民地政府的行政体系里,藉此培养了一批本土的行政人员,而且也提供马来贵族子弟接受西方教育的机会,目的在于吸收他们到中层阶级,以便进入管理阶层里。

与此同时,移居马来亚的华人当中,文盲甚众,加上经济力量又较薄弱,除了少数私塾之外,尚未设有新式的学校。虽然到了二十世纪初叶的时候,新式的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在马来亚出现,

但是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并无甚影响,使得早期的英国殖民地政府,对于华人的教育发展是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甚至可以说是不闻不问。一直到1920年代以后,由于华人社会中的政治运动,以及民族主义的热诚燃遍了各个华文教育的学校(即华校)后,英国殖民地政府才颁布学校注册法令,并实施部份津贴制度,藉此开始插手干涉华文教育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英国殖民地政府根据马来亚联邦计划的原则,制定了1946年的新教育政策,即规定:

(一)小学实行义务教育,以母语为教学媒介,但是英文为各学校必修课;

(二)中学分两类,一类是以英语为媒介语而兼授母语,另一类是以母语为媒介语而兼授英语。

这项政策在强调英文教育必要性的同时,也承认母语教育的重要性,并给予合法的地位,也把华文教育与其他民族语言教育置于同等地位,也间接地促使了战后马来亚华文教育的恢复和发展。

1948年的马来亚联合邦宪制实施后,英国人重新承认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因此,对华文教育的政策也随着更动,尤其是在宣布紧急状态之后,英国殖民地政府欲管辖华校的工作则变得更加容易了。

1949年,马来亚联合邦成立中央教育谘询委员会以负责教育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而该委员会在第二年提出教育报告书时,建议国家的教育制度必须透过以英文为主的小学教育制度来体现,而马来文也被允许作为小学媒介语,至于中学教育则一律使用英语为教学媒介语。

不过,此项建议却受到马来人社会的反弹,并认为这是一种对马来语文的侮辱,而拿督翁贾化即是强烈抗议的马来人领袖。因此,当此项建议被推翻之后,取而代之的则是两份不同性质的报告书。

第一份是由检讨马来文教育的委员会于1951年初所提出的报告书,由于该委员会是由英国牛津大学社会科主任巴恩(L. J. Barnes)担任主席,所以该份报告书又称为《巴恩报告书》,建议以国民学校取代其他民族语文学校,即以官方语文(马来文和英文)教育代替方言学校(华文和淡米尔文)教育。

1952年11月,立法议会通过了该年的教育法令(以下称为“1952年教育法令”),并规定以英文、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以国民学校为准则,把华文与淡米尔文列为第三种语文,意即不接纳华文和淡米尔文学校为国家教育制度的一环。此项教育法令通过之后,立即引起华人社会的大力反弹与抗议,但是英国殖民地政府对于这些抗议却不闻不问。同年,英国殖民地政府也规定所有欲实行新薪金制的华校,都必须先得到教育局的批准后,方可决定聘请教师、课本的应用和其他的事项等。因此,以上的情况在无形中也削弱了华校董事会的权力,进而更巩固了政府管制华校的权力。

在这种华文教育厄运当头的背景之下,维护华人民族教育事业最力的两个团体,即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以下简称为教总)和马来(西)亚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总会(以下简称为董总),分别于1951年和1954年先后成立。

陈氏最实际的行动就是表现在推动“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的成立,协助维护华文教育的发展。事实上,陈氏坚持华文作为母语教育而必须在马来亚得到落地生根的原因,主要是认为“通过母语,婴孩最先学习他所见、所感觉、所尝、所听的名称,认识亲戚的联系与辨明善恶,因此之故,所以在所有教育上,最首要者应为训练儿童确却地自由地应用其母语。”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一点,即马华公会当时各州分会或各区会的基层领袖,大部分都是受华文教育者,同时也担任着华人社团的领导人物,并活跃于华校董事会的组织。是故,马华公会当时参与扞卫华文教育运动的程度亦是有目共睹。

虽然如此,“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成立初期,马华公会与华人社会在语言教育的议题上,仍有少许的分歧意见。不过,在大原则方向还算是站在同一阵线上,例如坚决反对“1952年教育法令”;反对《1954年67号教育白皮书》;以及支持南洋大学的成立等等。

马六甲会谈

“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在该一阶段的扞卫华文教育行动当中,尚未获得较显着的成就。一直到1955年的马来亚联合邦大选即将来临时,华教运动方露出了一线曙光,因为该年1月12日,华教人士在陈祯禄的安排下,首次与巫统领袖在马六甲举行了破天荒的会谈。双方在该次的会谈中,达致了妥协的方案,即教总领袖答应于该年1月至7月的竞选期间,不提华文必须列为官方语言,而联盟则答应在其竞选宣言中宣称,将检讨“1952年教育法令”,并保证在获胜后,其政策将不会消灭任何一族的语言、学校或文化,同时允许华校拥有其自然发展的机会。

马六甲会谈之后,不仅加强了华教运动内部的联系,而且也开始了华文教育界与联盟间的密切关系,如《拉萨报告书》草拟期间,华文教育界即与联盟保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当该报告书公布前夕,教育部长阿都拉萨(Abdul Razak)即亲自接见了董教总的代表,及泛马英、巫、印校教师会代表。会中阿都拉萨曾将15人所草拟的《1956年教育委员会报告书》(亦称《拉萨报告书》)摘要向各代表报告,但是董教总对于该报告书中第12段所述及的教育政策最终目标,将是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的授课媒介语时,而与阿都拉萨起了争辩,最后在阿都拉萨保证不将“最终目标”列入新的教育法令下,这场争执方暂告一段落。

当1957年的教育法令通过后,其内容却是有违《拉萨报告书》的建议。虽然“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曾多次试着与教育部长交涉,以讨论改制条件和公共考试等课题,但是都以失败告终。在所有的交涉都受到阻碍的情况之下,不但使得华教运动陷入了最低潮,也造成夹在政府和华人社会之间的马华公会陷于两难的尴尬处境。

对维护中华文化及华文教育的态度应该是毋庸置疑的。关于这点亦可在陈氏对华人身分的认同上找到解答,因为他觉得在任何情况下,身为华人是件深值得骄傲的事情;同时,也坚持主张马来亚若能获得独立,则华人无论在知识、宗教、文化或种族上,都应该成为“彻头彻尾的华人。”此外,陈氏在多个场合中,皆一再重申马华公会的使命就包含维护中华文化及华文教育在内,甚至指出马华公会可以为了华文教育而奋斗到底,因为陈氏坚信“如果华人不懂华人文化,那就不是华人了;如果他们不认识华人的风俗和传统,他们就不能成为华人,”由此观之,“假使他们不是华人他们也不能成为马来人、英国人或印度人,他们可以说是流氓了。”甚至亦认为,如果华文教育被消灭,华族青年将成为不伦不类的人。

除此之外,陈祯禄更说出重话,认为将来马华公会若有一位会长是反对华文教育的话,届时华人将可以随时解雇(离弃)该会长,因为马华公会的宗旨不单要保存中华文化,甚至于发扬之使它慢慢地光大”,并保证马华公会的政策一定是维护华人文化的。以上种种表述,无疑是再次重申了陈氏所认为不支持华文教育就不是华人的观点,这在在宣示了陈氏对中华文化及华文教育的执着与支持。当然亦为日后马华公会的领导者,提供了一个值得深思与坚守的民族使命与方向。

哲学思想与政治斗争模式

陈祯禄作为一个华人,身上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液;作为一个土生华人,接受了西方文化和当地文化的养分,但他仍然固守着中华文化的传统。正是如此,陈祯禄在所从事的事业中表现出一种别具魅力的人生风格,不仅赢得了广大华人同时也赢得了马来西亚各族人民的尊重与信赖。因此分析陈祯禄的哲学思想,有助于探讨他的斗争模式。下面从时代背景以及成长过程分析其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1. 家庭教育奠定了陈祯禄的哲学思想基础

2. 大量阅读儒家经书初步形成了陈祯禄的哲学思想

3. 经商时期的儒商之道标志着陈祯禄哲学思想的成熟

4.政治斗争使陈祯禄的哲学思想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中华文化的“和合”思想在陈祯禄身上的扎根,奠定了他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了优秀的思想品格,因此,无论是一个教育者,一个商人,还是一个政治家,都决定了陈祯禄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就,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士。特别在他的政治斗争中,以其哲学思想为指导,运用正确的策略和方法,领导国家独立、民族团结和维护华人权益的斗争,形成了他以“和”为特征的政治斗争模式,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以“和平”的方式争取国家的独立

(二)以“和解”的方式实现民族的团结

(三)以“和同”的方式维护华人的利益

更新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