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晟

简介:胡旭晟,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湖南安化人,致公党成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现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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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旭晟的个人经历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7—1997.07,湘潭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其间:1994.09—1997.0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7.07—2000.04,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2000.04—2001.02,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致公党湘潭市委主委

胡旭晟

2001.02—2001.09,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致公党湘潭市委主委

2001. 09—2002.07,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

2002.07—2003.01,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

2003.01—2008.05,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长沙市主委

2008.05—2010.01,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其间:2009.03—2009.09,挂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10.01—2012.05,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致公党湖南省委副主委、致公党长沙市委主委

2012.05—2013.08,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

(2011.07—2012.07,挂职任甘肃省庆阳市副市长)

2013.08—2017.01,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7.01—2017.03,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7.03—,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7日,湖南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会议选举胡旭晟为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研究方向

法史学、法伦理学、法律文化及法理学。

人物著作

发起并共同主持《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创办并主编(前五卷)《湘江法律评论》。已在《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中国研究》(日本)、《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5篇),出版《法的道德历程——法律史的伦理解释(论纲)》《解释性的法史学》、《法学:理想与批判》、《法治建设论》(合著)、《民事习惯调查报告录》(联合点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10万字)、《近代中国宪政历程:史料荟萃》(联合整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43万字)、《法理学》(主编)等多部著作。

更新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