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祚

简介: ,刘纯仁之子,武进西营刘氏第九世。明末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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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熙祚的个人经历

简介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举人。崇祯八年(1635年):授广东兴宁县知县。十二年(1639年):敕封文林郎,有敕命二道。十四年(1641年):举卓异,考选浙江道监察御史。十五年(1642年):巡按湖广。募得壮丁数千人。十六年(1643年):九月张献忠部队攻陷永州被俘,不降,绝食,题绝命诗于永阳驿壁。遭虐杀于长沙宁乡县。十七年(1644年)恤赠正议大夫、资治尹、大理寺卿,谥忠毅,谕祭谕葬。敕建、入祀四忠祠,于广东兴宁、湖南善化县、宁乡县建专祠。有制命一道、谕祭二坛、谕祭文二道。赵申乔作《重建长沙刘忠毅公祠碑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奉旨赐谥忠烈。

生平

广东兴宁知县任上,有奸民吃断肠草而诈胁人财物,熙祚审后令赎罪者须多服断肠草,不问是否因此致死,草渐减少而弊病也终止。加强县边关隘防卫,“在邑先后七年无一贼犯境”。主修《兴宁县志》六卷。崇祯十六年二月抵岳州,檄诸将分防江浒,偏沅、郧阳二巡抚联络形势,稍壮声援。流寇马守应据澧州窥常德,土匪甘明扬助之。熙祚率部至常德,阵斩甘明扬。五月还长沙。桂王、惠王、吉王南逃,命中军王永图率兵护行至广西,自己返永州拒守断后。

成就

  崇祯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张献忠攻陷长沙,据桂王宫殿。张遣骑兵急追,九月十九日夜三更于过永州三十里地之茅栗铺被俘,绝食并题绝命诗于永阳驿壁。执至长沙宁乡县,张献忠叱令跪,不屈,唾贼大骂。贼怒,去衣引锯,熙祚骂愈厉。张令已投降而相识者多方劝降,熙祚怒骂益甚。群殴凌虐,斫胸割舌,倒曳两足随地拖行,自殿墄曳至端礼门,口鼻耳目皮肤尽烂裂。熙祚惟厉声求死,贼故意缓之。明军进逼宁乡,张献忠喊说:“此疆项必不为老子用者。”遂被杀害于长沙府宁乡县文庙中。

后记

  生趣稍浓贻羞天下后世,死关能断留馨宗党子孙。 刀锯在前鼎镬在后莫谓可忧可怵,天地在上鬼神在旁惟有勿惧勿挠。义肝烈胆自有生时天赋已定,忠君报国从学问中体勘得真。临难日有一分儿女情便缩颈不前,见危时有十分忠义念始指肝可剖。 白刃可蹈, 青史堪传。

刘熙祚

更新日期: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