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治民

简介:彭治民,重庆市人,原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希尔顿酒店的股东。1980年5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释后他靠制贩假烟起家,10年间获利2000万余元。1993年以来,彭治民以合法外衣发展壮大其涉黑组织,豢养打手数十名,有组织进行暴力拆迁,造成多名群众失去住房。同时,他纠集涉黑人员王小军等以“钻石王朝”俱乐部等为据点,实施黑、黄、枪、赌、毒违法犯罪。2010年7月23日,他因涉黑被重庆警方执行逮捕。2011年5月4日上午,彭治民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11月22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彭治民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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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治民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1979年7月彭治民,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1980年5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刑释后他靠制贩假烟起家,10年间获利2000万余元。

自1993年以来,彭治民先后注册成立庆隆公司、众诚公司等公司,并投资修建重庆希尔顿酒店。2003年以来,彭治民采用经济利益笼络控制等方式,纠集被告人曾智强等人,以庆隆公司、众诚公司、希尔顿酒店等为依托,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彭治民为组织、领导者,以曾智强、杨晓、代洪涛、蒲体华、晏红、王晖为积极参加者,曾嘉玲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1年5月4日其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

涉黑幕后

警队

2005年,庆隆南山高尔夫项目建设现场,彭治民视察工地。入口处,约40名头戴钢盔、身穿迷彩服、脚穿高帮马靴、腰间还别着对讲机和电警棍的保安,分4排列队集合。“敬礼!” 保安齐刷刷地敬了军礼,然后大喊:“彭——总——好——!”彭治民说:“同志们好!”走了几步,彭治民说了句:“同志们辛苦了!”保安们又齐声喊:“为彭总服务!”

这一幕,来自彭治民的亲口交代。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画面,让重庆市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彭治民自我感觉“最为良好”。彭治民告诉专案组的办案民警,这样的场景让他极为振奋,因为,他花了大量人力和财力打造的这支负责“处突”的“地下出警队”,让他感觉“很正规”,能够“绝对服从指挥”。也正是靠着这支私人“武装”,彭治民涉黑团伙为非作歹、恐吓群众、肆意伤害无辜,短短十来年间聚敛了数十亿的财富。 在普通老百姓看来,亿万富豪彭治民极其“低调”、极为“神秘”,很多重庆老百姓至今都不知道,这位大老板长的什么样。老百姓认知的彭治民和真正的彭治民之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 日前,在我市打黑除恶战役中立下赫赫战功、摧毁了如文强、彭长健等一系列重量级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市公安局091专案组,向本报独家披露希尔顿股东彭治民涉黑案的侦破内幕,还原了这位“低调”亿万富豪的黑金人生。日前,彭治民案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彭治民

人物认罪

彭治民到案初期,面对民警调查,态度非常傲慢。“我是一个合法商人,我是人大代表,我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行为。”在最初的交锋中,彭治民基本上都是这几句话,他甚至还威胁办案民警:“你们在乱来、乱整,在陷害我。我外头还有那么多工地、那么多工人,很多事情还等着我处理。出了事哪个都负不起这个责。”

在大量证据面前,彭治民发现百般抵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终于低头。记者在一份彭治民签名捺印的笔录上看到了彭治民的这样一段供述:“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这些年的确做年很多违法的事情,现在我愿意对自己的行为做彻底交代,主动坦白,希望政府能够宽大处理。”在谈到他动用私人“地下出警队”犯下的多起伤害无辜百姓的行为时,彭治民说:“想起我做的这些事情,真是太疯狂了。” 侦查机关认为,彭治民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损毁财物罪、高利转贷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

他不止一次的向专案组民警表示:自己罪孽深重,并写下了悔过书。

事件反思

彭治民担当法人代表的公司主要有重庆庆隆,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4日,注册资本超过2亿元,企业性质为外资;重庆联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性质为私营;重庆金隅大成山水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注册资本2000万,企业性质亦为私营;以及上个月注销的重庆庆隆希尔顿物业管理分公司。

知情者透露,同案的陆纾,一直是彭治民的重要生意伙伴,在陆纾名下,不仅有希尔顿酒店、希尔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庆隆南山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还有重庆海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后者主要为“海客瀛洲”楼盘负责装饰工程项目。

人物被捕

停业整顿

2010年6月20日晚,重庆警方发布的一条消息:希尔顿酒店因股东涉黑,介绍、容留妇女,违法经营和故意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警方责令停业整顿。

侦办此案的正是曾经负责文强案的“091专案组”。23日,参与该案的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周京平披露了该案侦办的一些细节。

彭治民就是那个股东

周京平表示,经查,重庆希尔顿酒店股东、主要负责人彭治民,在2009年6月以来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涉嫌与涉黑犯罪分子彭长健、王小军等人勾结,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被警方多次调查、传唤。

周京平说,由于当时警方掌握的线索和证据还没有达到对彭治民等人追究刑责的程度,本着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教育、挽救有关违法人员的原则,警方对彭治民等人的违法行为采取了警告、震慑等措施。希望他们有所收敛、改邪归正,因而没有纳入全市第一批次打黑除恶的查处对象。“但我们对彭治民等人涉嫌犯罪问题的调查,一直没有停止过。”

制造事端与政法部门抗衡

周京平说,彭治民等部分人员视警方的教育、克制、挽救于不顾,不思悔改,认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已告一段落,并以为自己有背景,社会结构较深,有人大代表身份,公然诽谤打黑除恶成果,肆意挑衅司法尊严。甚至对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实名登记住宿等依法管理活动公然表示不满、故意制造事端。“一方面,彭治民等人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大开绿灯,另一方面故意曲解公安机关的管理政策,刁难正常旅客,造成旅客对公安机关现行政策的不满。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警务工作,影响了重庆形象。”

周京平表示,彭治民等人利用希尔顿酒店的娱乐场所,为妇女提供容留的平台,从娱乐场所到客房,都形成了默契的配合。有的行李员、保安员也从中获取不法利益。6月19,重庆警方在掌握希尔顿酒店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后,采取突击清查行动,现场查获大量涉嫌、涉枪、涉赌、涉毒人员。

曾向彭长健行贿30万元

周京平介绍,经查,彭治民曾于2009年4月,在重庆希尔顿酒店向涉黑罪犯、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彭长健行贿30万元人民币,以求庇护。不仅如此,他还涉嫌倒卖土地以及经济犯罪、贿赂执法人员等违法犯罪。

另外,彭治民还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王小军共同开设娱乐场所,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彭治民团伙成员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容留、介绍罪等。

根据彭治民等人过去和现实的大量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重庆市公安局“091专案组”决定依法对彭治民等人的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同日,经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72次会议表决通过,许可警方对彭治民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据彭治民交代,自己为寻求发展与庇护,通过金钱、性贿赂等拉拢、腐蚀政府权力部门公务人员,借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林地砍伐等手段,非法占用国有林地,侵吞国有资产。

警方透露,该案中,原南岸区农林水利局党委书记鲁永合、农林水利局副局长何德富充当保护伞,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钻石王朝俱乐部老板曾智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组织罪等罪名被一并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涉黑被捕

2011年7月23日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批准,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治民,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损毁财物、高利转贷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田罪、行贿罪等犯罪,于7月23日被重庆警方执行逮捕。其涉黑团伙成员46人同时被警方执行逮捕,涉嫌13宗罪。

涉案宣判

宣判罪行

2003年底,该组织在希尔顿酒店负一楼开办钻石王朝俱乐部,为拉拢客源,先后组织妇女220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400余万元。庆隆公司在开发其非法获得的茶园项目期间,多次因拆迁等问题对他人进行殴打、扣留并毁坏他人财物,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2004年底至2009年,彭治民为强行推进开发进度,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指使杨晓、代洪涛等人破坏林地71公顷,林木蓄积1479立方米。为谋取非法利益,2010年2月,彭治民向他人高利转贷15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80万元。为寻求庇护,该组织还先后向国家工作人员鲁永合、黄红伟等人行贿250余万元,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另外,被告单位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其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行贿数百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曾智强等6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曾嘉玲等20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数罪并罚。被告人鲁永合等5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鲁永合、何德富还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单位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百万元,数额巨大,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一审宣判

2011年5月4日上午10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彭治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被告人曾智强等26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被告人鲁永合、何德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告人黄红伟、陈卫东、咸益因犯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单位重庆华宇广告有限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罚金五百万元。

审宣判后,彭治民等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宣判

2011年11月22日上午,原重庆庆隆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彭治民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彭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领导其组织成员组织妇女,情节特别严重;安排并允许组织成员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情节恶劣,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且系主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50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滥伐林木罪、高利转贷罪、行贿罪。彭治民作为组织、领导者,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其余被告人分别根据所犯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人物事件

2017年5月,彭治民再获减刑8个月。

更新日期: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