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库斯·法比尤斯·昆体良

简介: 马库斯·法比尤斯·昆体良(Marcus Fabius Quntinlianus,公元35~110左右)生于西班牙北部。公元70年,昆体良受命于主持拉丁语雄辩术学校,从而成为罗马教育史上第一位公职教师。在担任教师的同时,昆体良还操律师业务,这使他有可以学律师的丰富实践经验充实教学内容,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的结合。公元90年左右,昆体良退休后,应朋友们的一再请求,系统地总结了罗马的教学成就和自己从教20余年的教学经验,特别是教学法方面的经验,完成了其巨著《雄辩术原理》 ,这是西方最早的教学法论著。昆体良的教学法思想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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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斯·法比尤斯·昆体良的个人经历

分班和施教

昆体良是分班教学的拥护者和实施者。他的老师帕利门开设的文法学校学生多达200人,想必个别教学是难以对付的。昆体良的老师实行过的班级教学制,当然只能是原始粗率的班级教学制,不会有夸美纽斯的设计那么周密完善。昆体良赞成这种制度并论证了它的优越性,他主张把学生分成班级,在同一时间,由教师对全班级而不是对个别学生进行教学。这种教学组织形式的优点在于:教师一次可以教许多学生,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学生也可以在与其他同学的共同学习和交往中,从教师对别人的批评和表扬中受到警惕和鼓励,通过公共活动和交往给人以锻炼等,这些优点都不是个别教学所能比拟的。

然而,分班教学又有它的弱点:在对全班进行集体教学的情形下,有统一的教学内容、方法、进度和要求,学生的个性特点被忽视。因此,昆体良提出,实行分班教学应和因材施教相结合。昆体良认为,在实行分班教学的同时,教师要善于观察学生,了解他们的倾向、个性特征,根据学生的情况,扬长补短,长善救失。“一个高明的教师,当他接受付托给他的儿童时,应当首先弄清他的能力和资质。”教师

在了解学生之后,应从两方面人手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第一,针对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方法。例如,对于懒惰的学生必须加紧督促;恐吓能约束一些学生,却使另一些学生失去生气;对于在失败面前容易哭鼻子的学生,必须多加鼓励,用成功的希望去培育他的力量。第二,教师要善于使每个人在他最有能力的方面得到进步和发展。昆体良指出,对于未来雄辩家的统一要求是善良与学识渊博,但在演说风格上则应允许并鼓励发展各自的特色。教师“应敏锐地观察哪些学生的天性乐于运用简洁优美的演说风格,哪些学生乐于运用单刀直人的、庄重的、和颜悦色的、猛烈的、华丽的或机智的演说风格,然后在教学中适合各人的特殊发展和需要,使每个学生能发挥各自的长处。”

昆体良在教育史上首次明确提出了班级教学制,这一形式后经夸美纽斯的进一步设计发展,一直延续保留至今。目前,分班教学仍然在世界各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这就证明昆体良的分班教学的思想是非常可取的。

诱导和提问

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是西方启发式教学思想的起源。昆体良继承了这一思想,在公元1世纪就提出了“教是为了不教”的深刻见解,也认为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引导班上的学生去发现问题,运用他们的智力”,“除了使我们的学生不需要总是有人教,我们的教学还能有什么别的目的呢”?

昆体良认为,启发诱导的主要方法是提问。这种方法有两层意思:一是教师要“善问”。昆体良认为,课堂提问是保持学生注意力的有效方法。“提问可以测验学生的鉴别能力,还可以防止学生漫不经心,防止他们对教师的讲课充而不闻”;他还主张提问应以不同类型的学生的提问方式有异。二是教师要“善答”。他要求教师应当善于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教师在回答学生的疑问时,语言应简单明了、确切,但也并非有问必答,可进行反诘,以利于启迪学生的心智。对于学生的回答,教师还必须做出正确的评价,其评价的语言、态度,均应严肃认真,公正而恳切;正面的指责宜少用,更不能因发问或回答不当去斥责学生。

学习与休息

学习与休息相间和变换课业相结合是昆体良教学法思想中极有价值的遗产。防止学生疲劳过度的一个方法是学习与休息相间。昆体良指出,“对于一切儿童都应当允许有休息,如果儿童的精力和精神得到恢复,就能更愉快地、以更坚强的精神从事学习,而这种坚强精神大半是不能用强迫得到的”。昆体良赞成学生应该有游戏,在游戏中,学生的道德品质会毫无保留地照本来面目表现出来,教师可给予及时的教育。游戏不仅有道德的意义,还有智育的价值。但是,游戏应有节制,休息应该有一个限度,“否则不让他休息时,就会产生对学习的厌恶,而过于放纵的休息会养成懒惰的习惯”。

教学要适度

昆体良是教学中量力性原则的最早的倡导者。他认为,教学必须适度,教师所传授的知识的分量要适应儿童的天性,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过与不及都是不正确的。量力性要求避免两种情况:“一是企图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一是要学生放弃他的确力能胜任的事去做别的不能胜任的事”。量力性原则对教师提出以下要求:一方面,教师本身要小心谨慎,防止学生负担过重,“正如紧口瓶子不能容受一下子大量流进的液体,却能为慢慢地甚至一滴一滴地灌进的液体所填满,所以我们必须仔细地考察学生的接受能力。他们远远不能理解的东西是不能进入他们的头脑的,因为头脑还没有成熟到能容受它们”。另一方面,教师要节制自己的力量。如同一个走路很快的成人,如果他恰好和小孩子走在一起,他就会用手牵住小孩,放慢自己的步伐,不能走得太快,免得他的小伙伴跟不上。另外,对不同智力水平的学生,应用不同的方法。“作业的分量和改正错误的标准都应适合学生的智力水平”,学生你作业不应该太多。

马库斯·法比尤斯·昆体良

体罚

他重视学校纪律,主张对学校进行严格管理,但反对体罚。其理由是:(1)体罚是一种残忍的行为,是一种凌辱;(2)如果孩子的倾向卑劣到不能申斥来纠正,他对体罚也会习以为常;(3)如果以经常正面告诫孩子,在课业上严加督促,体罚就没有必要;(4)幼年使用体罚,但到了青年期,恐怖失去了作用,而他又有更困难的功课要学习的时候,就更难驾驭;(5)体罚造成儿童心情压抑、沮丧和消沉。因此,“对于如此纤弱、如此无力抗拒虐待的幼年,任何人都不允许滥用权威”。从上述昆体良反对体罚的理由中,可以看出他对儿童的深刻了解,对儿童人格的尊重以及对正面教育的强调。

经验与贡献

现代素质教育强调应使每一个受教育者的能力和素质得到应有的发展与提高,中国教育部2001年6月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可见,昆体良的分班教学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思想和方法仍值得当今的教育工作者借鉴。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进行素质教育,教育工作者要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和改革人材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应积极实行启发式教学,使学生在教师的启发诱导下,能积极主动地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在尝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昆体良关于防止学生疲劳过度的意见是很宝贵的。但这重要的意见与建议,在现在的实际工作中,却被忽视了。不少的学校和教师没有或不善于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习时间,或者给学生布置大量的作业,逼得学生挑灯夜战,结果学生得不到充分的休息,造成恶性循环,严重的还会产生厌学情绪。因此,适当的休息和游戏不仅可以使学生“善学”,而且可以使他们“乐学”。防止学生疲劳过度的另一个方法是变换课业,不能在长时间内只学习一种功课,“如果一个人整天只听某一学科一个教师的讲课,无论什么课目,谁不会被弄得头昏脑胀?如果变换课业,精力就可以得到恢复”。因此,应将一天的时间加以安排,使不同的课业相互交替,使学生在每一课业开始时都感到新鲜,重振精神进行学习。

另外,中小学生负担过重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的顽症,中小学生负担过重,不仅损害了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违背了教学规律,严重阻碍着教学改革的进行和素质教育的实施。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采取了相应措施,广大教育工作者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如今,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普遍存在。由此可见,昆体良的“教学要适度、量力和防止学生负担过重”的见解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昆体良在近二千多年前就提出教学的量力性原则,教师传授知识要符合学生的接受能力,要防止学生负担过重。而今天的教学中,不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不考虑学生是否对教学内容感兴趣,一心一意赶进度、完成教学任务,而造成的“满堂灌”的课堂教学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在古代各民族的儿童教育中,体罚是普遍现象。中国的“教”字是由表示教育目的和内容的“孝”字与表示教育方法的“支”(扑打)组成的,说明无体罚无教育。在世界教育史上,昆体良是最早提出反对体罚的教育家。
昆体良在公元l世纪就提出了反对体罚的主张,可现在某些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的学校中,对学生的体罚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家长的支持。这就说明,昆体良的主张至今仍有值得借鉴的价值。中国的《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正是昆体良这一主张的体现。

更新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