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泼德·弗朗兹

简介: 谢泼德·弗朗兹 (Shepherd Ivory Franz 1874.05.27-1933.10.14),美国生理心理学家。主要从事生理心理学的研究。他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因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逝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展开]

谢泼德·弗朗兹的个人经历

谢泼德·弗朗兹 - 人物生平

他在泽西市公立学校读完高中后,1890 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师从 J.M.卡特尔,1894 年获得文学学士学学位,1899 年获心理学哲学博士学位。1899-1901 年他在哈佛大学医学院、1901-1904 年在达特茅斯学院医学院任职。1904 年在麦克莱恩医院(现为圣伊丽莎白医院)任职,并在该院设立心理学实验室,1907-1924 年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政府医院。1924 年受聘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直至逝世。

谢泼德·弗朗兹 - 主要成就

1902 年他出版了《论大脑功能》一书,在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中间引起广泛注意。他利用新技术以测验学习和辨别,建立了新的动物实验的心理生理学。在麦克莱恩医院期间,用切除猫和猴子部分大脑(额叶)的方法来研究脑的机能和部分大脑切除后对行为的影响。他发现如果额叶组织破坏不大,并不丧失习得行为,只降低习惯效能;如果额叶组织破坏过大,导致新的习惯丧失,但旧的习惯依然保留。而丧失的习得行为或习惯还可重新学习。

1917 年他和拉什利(K. Lashley)一起研究低等动物和人的大脑定位问题。用大白鼠进行脑损伤下动物学习、视觉和动物行为的观察,进一步推动了实验性神经心理学的研究。他根据动物实验的资料来阐述大脑机能和各种行为的关系,建立了脑和行为的基本理论。

1917 年他和拉什利合作撰写了题为《大脑额前部分破坏以后老鼠习惯的保持》的论文,该论文导致拉什利系统阐述潜力均等和质量作用原则。接着有许多其他研究表明,由于大脑的某个特定部分遭到破坏而引起的功能消失可以通过重新学习得到恢复,因此大脑中的功能定位是很不准确的。

1924 年提出了运动习惯的保存并不以“运动”区的完整为转移。老鼠在迷津走路,发生不发生障碍主要取决于切除多少脑皮层组织。1929 年出版的《大脑机能和智慧》总结了他的研究。他根据脑组织的损毁量和迷津的难度图示了迷津学习时的错误。就易走的迷津而言,有效的脑皮层组织愈少,则错误愈多,但所有白鼠都学会了迷津。在较难走的迷津中,随脑损毁量加大而错误增多。因而他提出“总体活动定律”(laws of mass action),即指行为障碍和切除脑组织的总体多少成正比。

谢泼德·弗朗兹 - 主要论著

《论大脑功能》(1902 )
《大脑机能和智慧》(1929) 

谢泼德·弗朗兹

更新日期:202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