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洪标

简介: 罗洪标(1917-),福建省 长汀县 红屋区人。一九三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曾任解放军工程兵科学研究部部长,援越工程指挥部副主任,工程兵技术学校副校长,工程兵工程学院副院长,兰州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展开]

罗洪标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罗洪标(1917年-2009年10月14日),曾用名罗广丰,福建省 长汀县南山乡塘背村人。 1929年10月参加农民暴动,193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12月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儿童团团长,红四军三纵队司令部勤务兵、号兵,红四军12师司号班长、排长,红11师34团一连排长,红一军团2师4团三营一连排长。1933年7月进入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6期政治营学习,不久编入红军第一步兵学校(即彭杨军校)学习,此后任红一军团三师重机枪连指导员、团部青年干事,红九军团教导大队班长,红一军团3师9团7连指导员,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1935年4月率部在贵州猫场执行阻击任务,掩护军团主力转移后与部队失去联系。1936年2月在贵州大定加入红二军团继续长征,历任红二军团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分队长,红二方面军战斗剧社指导员,教导团四大队指导员。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120师政治部青年科长,独一旅2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1942年3月入中央党校学习。参加了晋西北历次反“扫荡”作战,冀中齐会、枣子营、南北留路、陈庄、百团大战以及保卫陕甘宁边区、抗顽并收复河曲等五县的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任120师独一旅2团副政委、政委,西北野战军第一纵队独一旅二团团长兼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军2师4团团长(因伤未到任),参加了绥远、集宁、保卫延安、清化砭、羊马河、蟠龙、榆林、沙家店、宜瓦、西府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起义部队第41军军代表,第二野战军12军34师副政委。1951年3月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 中国人民志愿军三兵团第12军34师政委。1952年12月回国后,任军委工程兵干部部副部长、工程兵器材部部长。1958年3月进入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任工程兵科学研究部部长、科研设计院副院长,参与领导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台及防护设施的设计和施工。1965年7月任中国后勤部队工程指挥部第一副主任、代理主任,率部参加援越抗美作战。1968年8月回国后下放劳动。“文革”结束后恢复工作,历任工程兵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兰州军区副参谋长等。1984年10月离职休养。1955年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2月晋升少将。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

生平经历

  1929年10月,参加塘背农民暴动,任儿童团团长。

  1930年1月,加入共青团;6月,参加工农红军,在红4军3纵队司令部当勤务兵、号兵;10月,在吉安战斗中负伤。

  1931年6月后,在红1军团4军12师(后改称11师)任司号班长、排长;12月,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共党员。

  1932年3月,任红4军11师34团1连排长;4月,在漳州战役中负伤。

罗洪标

  1933年6月,任红1军团2师4团3营1连排长;7月,入“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6期政治营学习(后编入“红军第1步兵学校”,即“彭杨军校”)。

  1934年1月后,任红1方面军9军团3师重机枪连指导员、9团青年干事;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

  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作战。

  1935年2月,任红9军团教导大队班长、9团7连指导员;4月,在贵州猫场遭敌袭击,率领连队掩护全军团撤退后,与部队失去联系。

  1936年2月,在贵州大定加入红2军团,随部队继续长征;先后任军团政治部宣传队宣传员、分队长,红2方面军战斗剧社指导员、教导团4大队指导员。

  1937年9月后,任八路军120师政治部青年科长、独1旅2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

  1942年3月—1944年9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抗日战争期间,先后参加了晋西北历次反日伪军“扫荡”,冀中齐会、枣子营、南北留路及陈庄等战斗;参加了百团大战及保卫陕甘宁边区、抗顽、收复河曲等五县的战斗。

  1945年8月,任120师独1旅2团副政委;10月任政委。

  1946年9月,在集宁战役中负伤。

  1948年2月,任西北野战军第1纵队独1旅2团团长兼政委;4月,在西府战役中负重伤(二等甲级残废),养伤至1949年底(期间,被任命为第1野战军1军2师4团团长,未到职)。

  解放战争期间,曾参加绥远、集宁、保卫延安、清化砭、羊马河、蟠龙、榆林、沙家店、宜瓦、西府等战役。

  1949年12月,任起义部队41军军代表。

  1950年7月,任第2野战军12军34师副政委。

  1951年3月—1952年12月,任志愿军3兵团12军34师政委,参加抗美援朝。

  1952年12月后,任军委工兵干部部副部长、工程兵器材部部长。

  1958年3月—1960年7月,在高等军事学院学习。毕业后任工程兵科学研究部部长、科研设计院副院长,参与领导了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台及防护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1965年7月—1968年8月,任中国后勤部队工程指挥部第一副主任、代理主任,参加援越抗美。回国后,适逢“文革”,被下放到河南部队农场劳动。“文革”结束后,曾任工程兵南京工程学院副院长、兰州军区副参谋长。

  1984年10月离职休养。

  1961年2月晋升为少将军衔。

  1955年被授予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勋章。

  1991年被授予“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称号。

  1993年被军委授予“先进离休干部”称号。

  2009年10月1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个人荣誉

  一九五五年被授予 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九八八年授予一级红星勋章.一九九一年被授予“全国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称号。一九九三年被军委授予“先进离休干部”称号。

更新日期: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