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福瑞·塞西格

简介:1945年到1950年,塞西格两度深入阿拉伯半岛南部沙漠空白之地(EmptyQuarter)游历,当时那里大部分的区域未曾有欧洲人涉足,他打扮成阿拉伯人,混迹于当地游牧民族贝都人中,骑骆驼跋涉那片广袤的万里荒地。那是一片干旱不毛的大地,凌厉无情,绝不饶人,即使生于斯长于斯的贝都人,生活也非常艰辛。塞西格突破困苦与危险,忍饥耐渴,并与结伴同行的贝都伙伴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带着对阿拉伯文化与贝都人的理解,写下这部震撼人心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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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福瑞·塞西格的个人经历

简介

最后的探险家:威福瑞.塞西格

你的面包你的盐我曾吃过,

你的美酒你的水我也饮过;

你的死亡我陪你度过,

而你的生活也一如我。

威福瑞·塞西格

但有什么事物我不曾分享,

舒适、劳苦、还是盼望--

或有任何悲欢我不曾知详,

真情真爱远在他乡?

--吉卜林

I have eaten your bread and salt,

I have drunk your water and wine,

The Deaths ye died I have watched beside,

And the lives ye led were mine.

Was there aught that I did not share

In vigil or toil or ease-

One joy or woe that I did not know,

Dear hearts across the seas?

--Kipling

威福瑞.派屈克.塞西格(Wilfred Patrick Thesiger,1910-2003 )出版他第一卷自传时(1988),他已经七十八岁,他和他的读者都没有想到后来他还会有第二卷自传 《我的肯亚时光》(My Kenya Days,1994)的出版,只是那时塞西格已因视力困难不得不与他人合作,而他年轻时写作从不假手他人;今年(2000)他更是已高龄九十,不久前才从定居了三十年的肯亚僻壤迁回到伦敦,似乎有了落叶归根的觉悟和打算。我去年(1999)曾一度计画到伦敦访问塞西格,也幸运获得他的首肯,不料竟因我自己的时间而无法成行,我很担心这个错失将是我一生无可弥补的重大憾事。

塞西格把第一卷自传定名为 《我所选择的人生》(The Life of My Choice),他似乎把自己一生未婚流浪、献身探险的独特生涯,归於自身的自由意志;可是却也有许多论者认为他出身与际遇的独异奇特,才是造就这位本世纪「最后的探险家」的主要原因。为什么评论者会说塞西格的生涯不是自选而是天择?这个传奇也许值得说一说。

那是一九○九年的冬天,有一位年轻有为、前程似锦的英国军官威福瑞.吉勃特.塞西格(Wilfred Gilbert Thesiger)带着新婚不久的妻子,前往东部非洲的埃塞俄比亚(Abyssinia)的首府亚的斯亚贝巴(Addis Ababa)履新;大英帝国此时仍如日中天,皇家军官远赴异乡也不过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却苦了这位怀有数月身孕的大家闺秀新娘子,她必须骑着骡颠簸数百哩,越过平原山丘,在一个不曾想像也不能想像的原始又陌生的地方建立一个家园。半年后,她生下腹中的小孩,这也就是日后将名闻世界的探险家塞西格。

塞西格童年成长在一群仆役与部落土著之间,他没有学校可上,只有从英国特别请来的家庭教师;他幼年就能骑马、射击,成天与动物及自然环境相处,头上顶的是非洲特有的大块紫蓝天空,脚下踩的是自由自在的红土与草原,他享有同辈英国小孩不能享有的人格发展空间。(真正的“森林小学”,不是吗?)

六岁的时候,一场阿比西尼亚的内战,小塞西格看到无与伦比的景观,部落战士们和他们的兽力身上脸上都涂满颜色、或饰满羽毛,带着各形各色矛枪,唱着战曲,呼啸穿过他的家门。这是他一生难忘的景象,在他七十八岁写的自传里,他描述这件七十几年前发生的事,彷佛昨日一般的鲜明。这是不是他体内铭印的某种不可抹去的呼唤?将在他未来的年岁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唤着他吗?

一九一九年,欧战刚刚结束,塞西格回到英国家乡,本来预备与全家一起前往父亲的新任所:美国。但父亲在出发前猝逝,塞西格转而被送往寄宿学校就读,从此进入一个孤独不快乐的青少年生活。塞西格在学校不受同学欢迎,因为他所叙述的非洲经历被同学视为瞒天大谎,他也为此闷闷不乐,不喜欢同学与学校;另一方面,英国教育方式的阴森拘束,也让这位成长于非洲草原的小孩感到桎梏加身不得自由。塞西格虽然就读的都是贵族名校,先是伊顿(Eton)中学,后来又进入牛津大学;但大体上是一位孤僻不乐的年轻人,以阅读冒险作品(他最喜欢写 《三十九步》的约翰.布肯)和练习拳击(他在牛津连拿四年的拳击冠军)为消遣。

二十岁的时候,一件改变塞西格的事情降临。新上任的阿比西尼亚皇帝哈里.塞拉西(Halie Selassie)怀念塞西格父亲昔日的友谊,特别邀请故人之子塞西格到阿比西尼亚参加他的加冕大典;这当然又是一次人生的奇遇,塞西格是这场世纪大典唯一的皇帝私人贵客,恐怕也是大典中最年轻的贵客,更是夹杂在各国公卿特使、贵族将相之间的唯一布衣贵客。

整个历程让塞西格如返家乡,又如入梦中,他觉得机会难得,随身带了一枝来福枪想在非洲做一次狩猎,他请教一位父亲的老友:「在阿比西尼亚还有什么值得探险的地方吗?」前辈告诉他,阿比西尼亚仍有未解之谜,境内阿瓦许河(Awash)自阿迪斯阿贝巴西部山脉流出,注入丹吉尔沙漠,却没有流出海口,没有人知道这条河在沙漠中究竟流入何处。二十岁的塞西格因而决定进入丹吉尔沙漠,那是世人称为「达纳基尔部落」(Danakil)的栖息之地,以野蛮嗜杀著名,此前没有西方探险家活着从丹吉尔回来。一九三三年,塞西格重返阿比西尼亚,带队入沙漠,穿过达纳基尔部落的村庄,追索阿瓦许河的下落,直到阿贝赫湖(Lake Abhe),解开阿瓦许河流向之谜;二十三岁的塞西格,终于成为世人所认识的探险家了。(有趣的是,关於达纳基尔之地的探险之旅,塞西格一直要等到六十多年后的一九九六年,才肯出版他的《达纳基尔日记》)。

沙漠塑成的英雄

达纳基尔之旅回来之后,塞西格似乎是义无反顾地找到他安身立命的生涯,在他在达纳基尔扎营的第一夜时,塞西格回忆说当时的感受:「给我全世界的金钱我也不要到别的地方。」他真的是说到做到,从此之后,他不断寻找西方现代文明未抵达的偏僻角落,而且以最接近当地人的方式旅行,他拒绝使用新工具如车辆通讯,他用脚力兽力,与部落民同行,穿当地人的服装,吃当地人的食物,独树一格的旅行方式使他成为本世纪最后的浪漫旅行家,他的行踪文字也成了本世纪最重要的旅行行动与旅行文学。

塞西格的探险行踪长达五十年,所踏之地不可胜举;其中最受世人敬佩的行动应该是四○年代两次穿越阿拉伯半岛南部沙漠「空白之地」(Rubal Khali,也就是西方人所说的The Empty Quarter)。一九二九年,另一位伟大的沙漠探险家「阿拉伯的劳伦斯」(T. E. Lawrence,1888-1935, 「Lawrence of Arabia」)曾经建议英国皇家空军以飞机来测量这块「空白之地」(他认为人类无法以肉身的力量通过那个无水的艰困地形);塞西格正是为了劳伦斯的感召,想证明人的意志与骆驼的脚力仍可以完成不可能的事。

塞西格的时代已经很不同於他的前辈旅行家的时代,事实上塞西格的探险行动很多已是二次大战之后,飞机和无线电把世界缩得很小也不再隔绝,理论上探险家的时代是结束了,现在是仪器与专家的时代。但塞西格有意识地选择了最古老的旅行方式,他希望他的旅行与千百年来沙漠中的贝都族人(Bedu)没有两样,他希望与当地人为伴,体验一种人类生活的「遗迹」。塞西格多次在文字中表达他对古老民族的生活的向往,他甚至不愿见到那些生活有任何的改变;当阿拉伯国家后来因为石油而起了根本的生活方式改变,阿拉伯人很快就融入了现代国际社会,塞西格却痛心疾首,哀悼一种生活方式的死亡。

塞西格可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沙漠探险家,他两次穿越「空白之地」,费时五年;一次他由南至北,从萨拉拉港(Salala)出发,自穆辛(Mughshin)入沙漠,有四位拉希德族人(Rashid,或称Rawashid)陪同,向北直至卡巴井(Khaba Well),再东折经阿曼返回萨拉拉。第二次塞西格野心更大,他企图越过更宽更难的沙漠西端;他从曼瓦克井(Manwark Well)出发,通过一个十六天无水的行程。沙漠探险的艰难还不只是地理而已,当时阿拉伯仍有各种占据山头的部落领袖,其中一个酋长派出了两支格杀勿论的队伍,要狙杀这一位大胆在他地盘探险的基督徒,塞西格在苏来伊尔(Sulaiyil)被拦截逮捕,经由另一位大探险家圣强.费尔毕(St. John Philby,1885-1960)向沙特阿拉伯国王求情,才得到释放,完成了旅程。

塞西格探险生涯很长,超过半个世纪,但他却惜墨如金,成书不多,连摄影集在内,一共只有七种书。但他诗人一般的内歛笔触,却使他的作品部部经典,足称是本世纪最好的旅行文学。其中,两部记录极不相同的阿拉伯生活的旅行作品《阿拉伯沙地》(Arabian Sands,1959)与《沼地阿拉伯人》(The Marsh Arabs,1964)则被公认是他最好的作品。塞西格终身相信「生活愈清苦,人品愈高尚」(The harder the life,the finer the person),他的旅行正是这种信仰的体现;但他的信仰以及他所记录的生活都是古典世界的挽歌,那是一种消逝的信仰与一种消逝的生活。他热爱这些古老民族艰苦的生活方式,但他的探险(所绘制的地图以及随之而来的发展)却是消灭这种美好文化的原因之一,他晚年也感慨引述王尔德的名句说:「人总是杀其所爱。」(Yet 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

塞西格在沙漠中骑骆驼的哩程达一万六千哩,谁想到三十年后竟然还有一位年轻作家蹑其足踪,花了十三年时间和一万五千哩的骆驼旅程,只为了探访塞西格所到之地,并寻找塞西格书中所记之人,最后更为塞西格写出一本充满相同气味与温度的传记来。这本书就叫做《塞西格》(Thesiger,1994),这位勇气毅力不凡的作者名叫麦可.艾许(Michael Asher),也许未来我们还有机会为各位介绍到他。但让我们想想,何以塞西格的作品有这样的力量,它会令另一个世代的作家、探险家为他出生入死,备受艰辛,只为重温他书中所说的话,或者以行动作为对前辈最大的礼赞。

能让人为之生为之死的作品,大概是最伟大的作品吧。

补充

Feb 16th 2006

From The Economist print edition

《Travelling with baggage背着行囊去旅行》

现代游记作家鲜有人能比2003年去世的威福瑞·塞西格爵士更令人敬畏。威福瑞爵士厌恶这个“单一乏味的现代世界”,于是或兽力或徒步,长途跋涉,穿越非洲和亚洲,特别是阿拉伯半岛,完全将自己沉浸在了部落社会中。在德国人和意大利人参加的二战前的那段岁月里,他住在苏丹,喜欢捕猎狮子。他讨厌“温和”的生活,憎恶“不安本分”的女人,敬重残暴的原始人并向他们赠送枪支。在他看来,让工人阶级受教育无异于优秀奴仆人才的浪费。他用脚踹自己的狗。他的旅行所以出名,与其说是因为探险历程,莫若说是因为他那种“受虐狂”的表现。不过,他的头两本著作,一本叙述横穿阿拉伯半岛南部沙漠“空白之地”的《阿拉伯沙地》和另一本描写南伊拉克的《沼地阿拉伯人》,简洁明了地记录了他光辉的旅程。相比湮没于历史深处的那些古文化记载,这样的旅程同样无与伦比。

非议威福瑞的人从来都异口同声地指责他是伪君子,说他的半原始生活方式少不了私人收入支持,而且要想获得旅行批准,他还得处理好人际关系。他们坚持认为,威福瑞说自己旅行的动机是仰慕部落社会里的同伴,这是自欺欺人。威福瑞晚年曾在肯尼亚生活了二十年,据估算,他在桑姆布鲁部落认养的几个“儿子”至少从他那里骗取了100万美元。批评人士指着威福瑞拍摄的一些漂亮年轻人的照片,断定威福瑞的所作所为完全因为他是,无论明不明显

也许大家说的都没错,但是这并不会抹杀他的功绩。况且,在他的自传和别的地方,对这些话他并未作任何辩解。比如,他曾写到,1938年在一系列重要旅程开始前利用过外交途径,“到底成功与否,我不想欺骗自己,但是趣味和快乐终究来之不易。”

在威福瑞授权出版的这本传记中,亚历山大·梅特兰也就此添油加醋说了一通,不过没什么引人注目的详细描写。书中记述了这位探险家最初上寄宿学校时曾经遭受的责打和性虐待。梅特兰引用威福瑞信中的话说,这位经历坎坷不平的旅行者热爱自己去世的父亲、母亲还有三个兄弟。威福瑞有的时候似乎要比传言中说的更为宽容,尤其是对朋友,而且也更为顽皮。至于他的性取向,梅特兰只是蜻蜓点水地提到,威福瑞大概曾和男人,偶尔“偷偷摸摸地拥抱一下或者有一点窥淫爱好”。尽管这一话题已经让人感到厌倦,梅特兰若想回避,就只能一无所获。并且,他暗示威福瑞与其母亲的关系“几乎过于做作”,也让人摸不着头脑,厌烦不已。

梅特兰力求为威福瑞正名或许是有原因的。他在书中虽然说和威福瑞是多年好友,却对曾与这位探险家合作出版四本书以及后来继承他在伦敦的一处寓所一事只字未提。设若梅特兰自觉难以实事求是地评价他的这位已故至交和恩人,也许他就不应该多此一举。在梅特兰之前也有一篇威福瑞的传记,写得相对就好一些。作者是迈克尔·阿舍,他曾到沙漠中四处寻觅威福瑞以前的旅行同伴,而梅特兰却好像几乎完全是闭门造车。

话说回来,梅特兰的这本书还是对威福瑞自传《我所选择的人生》起到了有益的助阵作用。但愿这本传记也能让读者重新想起威福瑞那两本伟大著作,想起这些动人的语句:“ 沼泽地的第一次旅行始终萦怀:映照在侧头而望的脸上的火光,群鹅的鸣叫,结对飞入觅食的鸭子,黑暗某处男孩的歌声,顺水而行的独木舟,透过芦苇垫燃烧发出的浓烟看到那绯红的落日,狭窄的河道蜿蜒而入沼泽深处。”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