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苏(篮球)

简介: 李苏,奥神男篮老板,于2013年9月18日因心梗去世,享年55岁,9月24日在北京八宝山举行了追悼会。李苏在中国职业篮球俱乐部历史上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传奇人物,他的奥神模式从最早开始想要复制广东宏远模式,在引进一些知名的国内球员的同时,也同时大面积的培养年轻球员。其中孙悦,张松涛,霍楠都是他培养出来的球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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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苏(篮球)的个人经历

篮球老板

2013年9月18日,幕后老板李甦(又称“李苏”)猝然离世。当时,有5名球员租借在外。几个月后,中国国家男篮主力球员孙悦在北京金隅队得到了他第一个CBA冠军。这名奥神队史上最知名的球员在赛后接受采访时说,“我想把这个冠军献给李先生,如果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孙悦”。

“奥神可以说就是李苏的私人球队”,一名李苏身边人士说,孙悦等球员将在近期以天价正式加入北京金隅。6月12日,孙悦等人的转会“接近达成一致”。目前,其他球员大多待价而沽,或被遣散回家。

高斓大厦曾是奥神队的驻地,李还是北京汉威大厦和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的实际控制人。

2013年CBA赛季开始前,奥神队4名主力球员租借给北京同城球队——金隅俱乐部,其中包括孙悦。此时,奥神队在国内已无职业联赛可打。在取得了亚俱杯冠军和CBA第四名后,2004年奥神因拒绝放行孙悦到国青队集训,被禁赛一年,并于次年宣布退出CBA。此后,奥神参与美国ABA和WCBL联赛4年,然后回国开始“巡演式”比赛。

“当时李颍川局长亲自找过奥神老总,促成了此事”,北京市体育局副局长孙学才在今年4月金隅队夺冠后说。最近几年,北京市三大球被作为“民生”工程受到重视,北京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每年拨给男篮2500万元。

李苏

多年参与奥神竞赛事宜的人士介绍,奥神队本是一支部队球队,1997年脱离部门后,多家体育媒体报道称,时年39岁的美籍华人李苏成为新的老板,并开始在全国各地招募球员,参加国内篮球甲B联赛。

1999年,奥神队开始组建后备梯队,其中包括13岁的孙悦。整支球队住在北京东三环外的高斓大厦。李苏对篮球喜爱近痴,多名篮球业内人士和体育记者向记者证实,李苏甚至自称“一名篮球癌患者”。

“每名小球员每个月都有两三千块的工资,老板直接打到他们父母的卡里”,他说。至于李苏欣赏的成年队球员,可以称得上一掷千金。另一名接近球队人士称,李苏曾送给某名他欣赏的球员一辆跑车。“2003年北京u2018非典u2019期间,李苏带着整支球队在泰国待了三个月”,上述人士说。

一切在2013年9月18日戛然而止。这一天,在一处北京西四环尚未完工的地产项目里,李苏被发现猝死在厕所中。

几天之后,李苏的追悼会在八宝山举行,大厅中的遗像是李苏至今鲜见公开的照片。李苏行事低调,本人照片极少外流。

奥神队的年轻球员日夜在高斓大厦的某一层守灵,这里曾是李苏的个人会所,去世后被设为灵堂。

然后,公司登记资料上,奥神队与李苏并无关系。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下称奥神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工商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奥神公司经历了复杂的股权变更,更换了多名股东。但历次变更中,从未出现过李苏的名字。

奥神公司目前的股东是北京文翰林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刘丹,文翰林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邢治荣和潘用世,邢治荣同时还是奥神俱乐部法定代表人。

53岁的北京人邢治荣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曾在北京市邮政公司和中国新兴公司工作。1989年任北京郁美时装有限公司经理,这是一家与李苏有着紧密关系的公司。

51岁的刘丹同样是北京人,198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曾在深圳做过多年记者。2005年,刘丹和邢治荣分别担任奥神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李苏去世后,解散是奥神最有可能的结局。“这是一家不可能盈利的公司,必然会被新老板抛弃”,一名接近奥神俱乐部人士称。

奥神队2013年租借到北京金隅的4名球员帮助其夺冠,随着李苏离世,业内已经盛传孙悦、张松涛等球员将转会北京金隅,其他球员或将加盟其他CBA球队。

交易完成后,奥神俱乐部将成为一家空壳公司。

发迹经历

李苏1958年出生在美国,1980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1994年前,李苏是美国医疗设备研究中心董事,和美国AJK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世纪80年代末,李苏回国,“他阅读英文比中文顺畅,但也能说一嘴u2018京片子u2019”,接近李苏体育产业的人士称。

回国后,李苏先后办过服装厂和电子厂。

李苏掘得的第一桶金来自医疗器械,李苏拿到了主管部门的批文,将在美国收购的二手CT机翻新,得以规避外汇管理的方式卖到国内,获利颇丰。

到1994年,“李苏放弃医疗器械经销,开始搞房地产”。在北京CBD和新使馆区地块,盖起了汉威大厦和高斓大厦。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汉威大厦的开发商为北京汉威大厦物业有限公司(下称汉威大厦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2840万美元。这是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即以确立和完成一个项目而签订契约进行合作生产经营的企业,是一种可以有股权,也可以无股权的合约式的经济组织。

1994年9月,四家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经营汉威大厦公司的合同,参与四方分别为北京光华染织厂、香港AJK公司、北京汉威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北京市京工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其合作方式为:光华染织厂提供项目用地,香港AJK公司出资1805万美元,汉威总公司出资1015万美元,京工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前期的服务工作。

香港AJK公司成立于1987年。开业资料中,一份1994年5月具名香港渣打银行的文件称,香港AJK公司在该行有七千万港币以上的存款。

一份1993年4月由光华染织厂出具的项目建议书中,称香港AJK公司由美国AJK公司在香港设立。

北京汉威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是一家部委下设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其于1998年注销。工商资料显示,2009年汉威总公司将其占有的36%汉威大厦公司股权,转让给了香港AJK公司。作为对价,汉威总公司获得了汉威大厦5000多平米房产和4700万现金。

2009年12月,北京京工房地产公司也退出了汉威大厦公司。

汉威大厦位于北京CBD,兴建于20年前,地段优越。汉威国际广场位于北京南四环的丰台科技园,是一处规划32栋建筑和联通地下空间的庞大物业,如今已有12栋写字楼投入运营,其每栋写字楼顶的空中四合院,充盈着奢华之气。

如今,汉威大厦公司的股东为香港AJK公司和北京光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光华染织厂),其中香港AJK公司拥有全部股权。

高斓大厦的开发轨迹与汉威大厦类似,其开发商为北京高斓大厦有限公司(下称高斓大厦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注册资金1200万美元。

高斓大厦最早是一家中外合资公司,由北京金曼经贸公司、香港多汇企业有限公司、北京朝兴房地产交易服务公司共同出资。

高斓大厦公司的合同显示,金曼公司负责办理高斓大厦用地的出让手续。两份官方证明显示,金曼公司和朝兴公司均为北京市政府某部门下属单位。

多汇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在注册资料中,其与香港AJK公司注册地址相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得到的1994年相关文件显示,其时香港AJK公司和多汇公司在内地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李苏。

1993年,多汇公司同样有一份渣打银行字样的证明函件,称多汇公司在该行拥有8位数港币的存款。

2011年,合作三方中的两家内地公司将所持股权以零价格转让给了多汇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显示,两家公司获得的利益包括高斓大厦两层写字楼产权,两套公寓产权,以及500万美元拆迁安置补偿费。此后,高斓大厦公司成为多汇公司的独资控股公司。

神秘股东

汉威国际广场,包括32栋商业建筑,还有32座空中四合院和号称北京最大的地下商业走廊。总建筑面积超过60万平米,号称北京最大的5A级写字楼群。

2013年9月18日,李苏正是在汉威国际广场猝死。

汉威国际广场位于南四环的丰台科技园中,这是一片空旷而又野心勃勃的园区。走出地铁9号线,汉威国际广场附件甚至紧缺餐厅、超市等附属设施,但12栋崭新的物业已对外运行。

这里被当地政府规划为北京新兴的商务集中区。汉威国际广场在项目完成前,曾分为“星空科技园”和“托普科技园”。丰台区规划委网站一则信息显示,星空科技园为丰台区重点工程,项目总用地规模约3.8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6.9万平方米,均为高新技术产业及其附属用房。

星空科技园的投资商是北京世纪星空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世纪星空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股东为自然人刘丹和邢治荣。

公开资料中,世纪星空公司并未有过影视业投资,一则公开信息显示,这是一家从事影视制作和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曾签约3名女歌手,公司从没拍过电影,只是拍过几部MV。

国土部网站中土地出让信息显示,星空科技园项目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3.8公顷土地协议出让价共3636万元。

托普科技园的体量更大,占地约4.2公顷,国土部网站的土地出让信息显示,其土地性质同样为科教用地,协议出让价共4187万元。

托普科技园土地的所有人为北京托普世纪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其股东为世纪星空公司和在香港注册的中伟利有限公司。

中伟利公司的股权是在2012年由香港AJK公司转让得来,其与香港AJK公司和多汇公司有着相同的注册地址,位于天水围嘉湖山庄丽湖居,这是建于1996年的大型私人住宅物业。

中伟利公司股东和董事均为陈宇和邢治荣。中伟利公司只有1万港币股本,其中邢治荣占股1港币。

香港多汇企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9月14日,多汇公司共600万港币股本,三名自然人股东中,刘丹占564万股,李苏和陈宇各占18万股。多汇公司的董事为邢治荣和刘丹。

陈宇曾担任上述三家公司秘书,李苏家属代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陈宇曾是一名医院护士,与李苏关系密切,后赴港专门处理公司事务。李苏去世后,陈宇在2013年11月辞去了AJK公司秘书,目前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截至2014年4月21日,香港AJK公司共发行100万港币股本,其股东机构为刘丹占94万股,李苏占3万股,陈宇占3万股。

一份AJK公司周年申报表中,股东名单还有股份为0的龙海红,在备注栏中,其原有的94万股于2013年6月14日转给了刘丹。

龙海红称自己为李苏合法妻子。她认为,三家香港公司相互交集的股东——刘丹、陈宇和她自己——其实都是李苏的代持者。龙海红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她与李苏相识于1989年,并于1992年结婚,但李苏去世前,两人大多数亲朋并不知晓他们的婚姻关系。

刘丹曾自称李苏未婚妻。

香港诉讼

围绕财产的权属,龙海红正和法律意义上的所有人发生纷争。2013年11月29日,龙海红在《法制晚报》发布了一则声明,其自称“AJK公司的大股东”。AJK公司的董事曾是李苏和邢治荣,但李苏去世后,“AJK公司的另一董事邢治荣在未征得其同意下,擅自任命刘丹为AJK公司的新增董事,并擅自代表AJK公司任命刘丹为AJK公司控股的汉威大厦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海红的声明中写到。

在香港公司治理体制中,“有关股东、董事的权利在各自的公司章程中做出约定,一般来说,公司的具体营运事宜都由董事做出决定。”一名要求匿名的香港律师指出,而股东大会则决定董事的人选。

在AJK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董事权利涵盖了公司营运的各个方面,包括收购资产、聘用员工、决定公司投资等。“我理解AJK公司股东只有接受分红的权利。”龙海红说。这意味着,成为AJK公司的董事,就可以控制AJK公司控股的内地庞大资产。

李苏在2013年9月18日去世;9月29日,其AJK公司董事职务由刘丹代替。龙海红告诉记者,直到10月中上旬,在其多次催问下,邢治荣才将李苏的死亡证明交给了她。她认为死亡证明可以用于更改董事人选。

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应规定,“一般来说,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但如果有董事在任期中辞职或去世,一般公司章程都会允许其他董事选出继任董事。任期不长,一般是到下一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由股东大会选出新任董事。”孖士打律师行合伙人黄志光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

AJK公司章程中,对于董事在任期内去世后,如何选出继任董事并无对应规定。与之相关的约定是,公司的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两人,如果董事会出现临时空缺,可由其他董事填补,但当选出其替代者时,替代者上任同一天,填补空缺的董事即须退任。此外,董事可以订定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直至另行规定,董事开会的法定人数须为两人。

对AJK公司而言,在李苏去世后,邢治荣是唯一的董事,这意味着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邢是唯一有权提名新董事的人。

龙海红在声明中称,其已于2013年11月25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召开AJK公司的特别股东大会,罢免其现任董事邢治荣及刘丹。案件编号为2013年第3179宗案件。

6月17日从香港高等法院拿到了龙海红的诉状,第一及第二被告分别为陈宇和AJK公司。龙海红在诉状中请求高等法院颁令,要求AJK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取消邢治荣和刘丹的董事资格,并任命两名新董事。

然而,按照AJK公司周年申报表的信息,去年11月25日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时,龙海红已经不再是AJK公司的股东。股东备注栏显示,其原有的94万股于2013年6月14日转给了刘丹,这与其在声明中所言自称“持有AJK公司94%股权”存在分歧。

“有关个人如果已经不是股东,没法通过公司法的途径解决。在已经没有持股的情况下,应该先主张自己的股东权利,要求相关人士将股份转让到自己名下。”黄志光说。

上述要求匿名的香港律师也对龙海红的请求表示难以理解,“如果是由于持股比例较低而无法召集特别股东大会,可以通过法庭途径,请求法庭颁令召开,但表面上看,该案的原告已经与AJK公司没有任何关联,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尝试联系龙海红的代表律师,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龙海红本人称,李苏在世时,她曾签署关于股份转让的空白文件,但李苏去世后,这些文件不知去向。但这一说法未获其他佐证。

“若认为涉及诈骗,可以要求法院发布禁制令,法庭可能要求公司暂时停止侵害申请人权益的行动。”黄志光解释,但紧急禁制令一般只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如果原告方在此期间没有充分证据,反而可能需要赔偿对方因暂停营运造成的临时损失。

同时,龙海红还提出另外两项请求——一个人亲自或由代理人参与特别股东大会即满足法定人数需求,以及在特别股东大会召开前7日,作为原告的龙海红签署的特别股东大会通知即足以构成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文件。

对于股东大会,AJK公司章程约定,任何情况下,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为两名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均可,但须持有不少于51%的公司已缴资本。若法定人数不足,股东大会不可处理任何事务。

龙海红的诉讼目前仍在候审阶段,“一两年内可以排到(排期审理)就已经算快了”,香港一名熟悉民事诉讼的律师对记者表示。

一般来说,原告方在提交的诉状中陈述自己的诉求,诉状送达被告,被告确认收到后要提交自己的抗辩书,原告再回应抗辩书,之后香港法庭才会排期进行聆讯。

更新日期: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