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拱宸

简介:黄拱宸(1899-1933)原名黄成庸,汉族,辽宁本溪人。沈阳中学毕业后,随父于沈阳北关经营聚成客栈。后弃商务农。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黄拱宸在家乡组建抗日义勇军。从清河城、泉水、小市到新宾、抚顺交界,一个月内,就集合起1000多人的队伍。1932年3月,黄拱宸率队来到凤城,参加了邓铁梅的抗日队伍,被任命为东北民众自卫军左参赞(相当于参谋长)。他与苗可秀总参议一起,成为邓铁梅的左膀右臂。由于邓铁梅、苗可秀、黄拱宸三位将领都为本溪县人,本溪地区的不少义勇军与邓铁梅部有密切联系。为了壮大抗日救国力量,黄拱宸受邓铁梅之命回本溪组织和收编了抗日爱国志士和小股义勇军,陆续输送到邓部。黄拱宸又被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任命为唐聚五统一指挥下的辽宁民众自卫军第四方面军第十三路军少将左参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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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拱宸的个人经历

人物简介

  黄拱宸(1899-1933)原名黄成庸,汉族,辽宁本溪人。沈阳中学毕业后,随父于沈阳北关经营聚成客栈。后弃商务农。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黄拱宸在家乡组建抗日义勇军。从清河城、泉水、小市到新宾、抚顺交界,一个月内,就集合起1000多人的队伍。1932年3月,黄拱宸率队来到凤城,参加了邓铁梅的抗日队伍,被任命为东北民众自卫军左参赞(相当于参谋长)。他与苗可秀总参议一起,成为邓铁梅的左膀右臂。由于邓铁梅、苗可秀、黄拱宸三位将领都为本溪县人,本溪地区的不少义勇军与邓铁梅部有密切联系。为了壮大抗日救国力量,黄拱宸受邓铁梅之命回本溪组织和收编了抗日爱国志士和小股义勇军,陆续输送到邓部。黄拱宸又被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任命为唐聚五统一指挥下的辽宁民众自卫军第四方面军第十三路军少将左参赞。

  1933年2月末,黄拱宸带领警卫员祁禄和30余人的警卫部队,到新宾苇子峪一带,收编“占东边”绿林队。此时,正值敌伪奉天警备司令部部队在本溪、新宾一带围剿抗日义勇军。3月4日,黄拱宸因未能转移,在新宾西厢小堡通沟赵景文(黄拱宸的表弟)家中,被追剿敌人发现,终因寡不敌众,与随员同时被捕。

  在狱中,黄拱宸意志坚强,视死如归。1933年3月19日,敌人在新宾县将黄拱宸杀害。年仅34岁。1987年本溪县人民政府建黄拱宸将军墓,并题写了碑文。在本溪县清河城镇的烈士陵园里,有一块墓碑,碑面上刻着“凛然大义”,碑两侧刻有“成仁取义君无愧”“身家与国共存亡”几个十分醒目的大字。这是本溪县清河镇人民对东北民众自卫军少将左参赞黄拱宸烈士的敬仰与评价之辞。

举旗抗日

  黄拱宸原名黄成庸,满族,1899年4月17日出生于本溪县清河城镇小甸子村的一个富裕农民家庭。他幼年在家乡读私塾,民国初年,考入沈阳蒙旗师范学校。毕业后,随其父兄在沈阳开设聚成客栈,

黄拱宸

  1927年父亲去世后回到家乡,以经营果树和养畜、养蜂为业。

  黄拱宸为人豪爽,性格耿直,重义气,乐于结交社会各界人士。他在经济上从不吝音,经常帮助别人解决困难,所以在本溪、新宾一带颇有声望。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的铁蹄踏入我国东北的大好河山。本溪县城及铁路沿线重镇,几天之内全被占领。日本侵略者横行霸道,烧杀奸淫,无恶不作的强盗行径,激起了黄拱宸的满腔愤怒,他痛恨地说:“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怎能容忍小日本鬼子在我们的国土上杀人、放火、掠夺财富!”因而,他联络了一些有识之士,组建抗日义勇军。从清河城、泉水、小市到新宾、抚顺边界,不到一个月时间,就集合起

  1000多人的队伍。这些人中包括小股的山林队、保甲队,还有一些青年学生。

  1931年l0月,邓铁梅在凤城举起义旗,组建东北民众自卫军。黄拱宸经邓的叔父邓吉道的介绍,于1932年3月,率领本溪地区的几支抗日义勇军来到凤城,参加了邓铁梅的抗日队伍,被任命为东北民众自卫军左参赞(相当于参谋长)。他与苗可秀总参议一起,成为邓铁梅的左膀右臂。他们三人志向相投,和衷共济,共振抗日救国大业。

  1932年4月21日,唐聚五在桓仁隆重举行抗日救国誓师大会,宣布成立辽宁民众自卫军。同年8月15日,又成立了辽宁省临时政府,由唐聚五代理省主席。根据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整编抗日武装的指示,为了便于指挥对敌作战,明确划分战区和任务,辽宁民众自卫军共编成七个方面军。邓铁梅为第四方面军总指挥,兼第十三路军司令。这时的黄拱宸,既担任邓铁梅领导的东北民众自卫军左参赞,又被任命为唐聚五统一指挥下的辽宁民众自卫军第四方面军第十三路军少将左参赞。

  邓铁梅部队的抗日活动,以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庄河、大孤山等辽东三角地区为主。由于邓铁梅、苗可秀、黄拱宸三位主要将领都是本溪县人,本溪地区的不少义勇军都与邓铁梅部队有密切联系。

  1932年夏,黄拱宸与李海山等人受邓铁梅之命由凤城回到本溪县扩军,他们在小市观音阁召开群众大会,会上黄拱宸愤怒控诉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东北的滔天罪行,号召爱国志士积极参加抗日斗争。黄拱宸以东北民众自卫军“行征部”收编委员的身份,联系、组织抗日武装。他先后收编了“青山好”陶春和、“青山乐”赵广福及“双虎”成国军等山林队。为解决新编队伍的被服问题,黄拱宸用自己家果树、牲畜、养蜂及其他方面的收入,购买布匹制做军衣,及时供给部队需要。

  日伪当局十分惧怕邓铁梅部队进入本溪地区,因此在本溪与宽甸、凤城、岫岩、辽阳边界上,设置重兵防御。敌人的封锁和隔离,给当时活动在本溪、抚顺、新宾边界的黄拱宸抗日队伍造成很大困难,不得不组织小股队伍,化整为零独立作战。

  1933 年 2 月末,黄拱宸带领一个由 30 余人组成的小部队,到新宾苇子峪一带活动。 3 月 3

  日奉天警备司令部派出的汉奸姚某带伪军向“双虎”成国军部星夜进剿。成部被迫转移。黄拱宸因之未能与成国军会合,乃住在新宾西厢小堡通沟赵景文(黄的表弟)家中。

坚贞不屈

  3 月 4 日晚 6 时许,敌人追剿义勇军来到通沟,挨门逐户地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了黄拱宸,立即进行包围。黄拱宸虽奋力抵抗,终因寡不敌众,不幸同黄新田、于长海、邹景山等同时被俘,后押到新宾界第十四监狱。

  黄拱宸被捕后,他爱人刘继琳立即前往探监,准备变卖家产,通过他哥哥黄成序,向伪满上层进行疏通,把他赎出来。黄成序是民国年间驻外蒙的高级官员,“九·一八”事变后,弃官经商,在长春做买卖,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黄拱宸知道,如果通过这些办法获释,势必向敌伪低头,今后只能是苟且偷生,听从敌人摆布,岂不愧对祖先,因此,他对家人说:“我不能屈膝求饶,为抗日救国而死,死得其所,我没有任何怨言。你们要是花钱托人把我赎出,我则只能当亡国奴,甘受日本人奴役,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此时,黄拱宸的部下陶春和、赵广福、成国军等人,积极整顿队伍,在本溪、新宾边界加紧活动,想用军事压力迫使敌人释放黄拱宸,要准备劫狱。敌伪当局,获得这个消息后,终日惶惶不安,决心抓紧时间处决黄拱宸,以防意外。

  1933年3月19日(农历2月14日),黄拱宸被敌人杀害于新宾县伪十四监狱北大墙外。同时被害的,还有黄拱宸的部下黄新田、于长海、邹景山,辽宁民众自卫军营长马锦波、参谋长李祥凯等7 人。新宾地区称黄拱宸等7人为“七烈士”。

  黄拱衰就义前,给他爱人刘继琳留了封遗书,嘱咐他的儿子黄新鉴“要孝敬母亲,替父亲报仇”。他在就义时,向刽子手怒斥道:“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我的血不能洒在被小日本鬼子玷污了的土地上。”敌人只好给买了一领新席。35岁的黄拱宸将军,高呼“打倒日本鬼子!”的口号,和他的战友们倒在血泊之中。

  黄拱宸牺牲后,他的警卫员祁禄和他的部下陶春和、赵广福、成国军,把他的遗体埋葬在小甸子村的一裸梨树下。他所组建的义勇军继承他的遗志,继续打击侵略者。

更新日期: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