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宇

简介: 陈炳宇,1918年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任中共绥蒙区委城市工作部干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青年部副部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察哈尔盟副盟长、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副盟长、代盟长,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民政厅厅长,包头市副市长等。1979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83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政协副主席。1988年6月-1989年12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内蒙古分会理事长。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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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炳宇的个人经历

简介

陈炳宇,蒙古族,1918年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简历

建国前

1937年肄业于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附属蒙藏学校包头分校师范部。1939年到延安,在延安陕北公学学习。1942年任塞北工委情报处热、察、绥驻蒙古办事处主任。1945年任中共绥蒙区委城市工作部干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执委、青年部副部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察哈尔盟副盟长、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副盟长、代盟长,内蒙古东部区行政公署民政厅厅长,包头市副市长,中共包头市委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代厅长,呼和浩特市代市长、市长,中共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组织部代部长,内蒙古地质局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计委副主任兼地质局局长,中共乌兰察布盟委第一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1979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83年4月任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届政协副主席。1988年6月-1989年12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内蒙古分会理事长。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炳宇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