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斯密

简介: 杨·斯密,荷兰王国蒂尔堡大学法学院欧洲私法、比较法学教授,蒂尔堡国际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在欧洲私法和比较法领域颇有建树,是荷兰法学界的先锋法学家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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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斯密的个人经历

基本内容

  杨斯密:

基本资料

  全名:Jan M. Smits

  性别:男

  婚姻状况:已婚

  居住地:荷兰王国列日市

  国籍:荷兰

杨斯密

个人简历

  杨·斯密1967年出生在荷兰莱顿,1991年获莱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获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攻方向为私法领域。1995年至1996年间,他在荷兰蒂尔堡大学担任私法和商法教师。1996年至1999年担任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9年至2007年间,他担任马斯特里郝特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洲私法学术带头人。自2007年起,他受聘于荷兰蒂尔堡大学担任该校法学院国际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和校理事会成员。

  他同时受聘于比利时鲁汶大学、列日大学、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客座教授,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荣誉法官。

主要学术观点

  身为欧洲私法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杨·斯密以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鲜明的学术论调在欧洲私法和比较法学界颇有影响。他同时也是一位多产的法律学者,迄今为止已创作并出版了20余本法律著作,在诸多知名刊物上发表了110多篇学术论文。他的学术观点基本总结如下:

   比较法基础理论及欧洲法律一体化:在比较法和法律移植方面,杨·斯密保持积极乐观的激进主义论调。他虽然并非一位世界大同论法律学者,却首肯法律作为一种高技术性学科的实用主义价值。他认为欧盟法和欧洲私法均属于混合型法律制度,即融合了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精华,但他主张欧洲私法一体化不应当采取从上而下的集权型统一路线,而是应当在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良性竞争的基础上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1]。在法律移植上,杨·斯密不仅认为法律移植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应该在欧洲法律一体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这一点从他于2007年加入以法律移植支持派著称的艾伦沃森研究基金会可见一斑。在2006年出版发行的《牛津比较法手册》中,他认为过去的几十年已经见证了比较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在一国创制、改革或阐释本国国内法的时候,立法和司法机关应该充分利用比较法这一理论武器[3]。

   欧洲私法和欧洲合同法:杨·斯密在欧洲私法一体化问题上长期保持二分法的辩证论调,虽然他肯定目前欧盟范围内私法一体化的进展,但他认为目前的欧盟立法明显缺乏外部的完整性和内部的统一性;在欧洲合同法方面,他则更倾向于一种批评的论调,他认为欧洲合同法的未来应该更加关注合同法领域的分歧和分离趋势,在理论上讲欧盟指令是最有潜力且最强大的手段来促进欧洲合同法的统一,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欧盟指令在被执行至各成员国国内法之后已经丧失本意[4]。

   欧洲民法典及学术界欧洲法律标准参数思潮:杨·斯密虽然并无直接否定欧洲民法典,但他却在诸多文献中立场鲜明地批评了目前欧洲法学界广为盛行的欧洲法律标准参数思潮。在2008年第15期的《马斯特里赫特欧洲法和比较法期刊》中,他不仅认为目前诸多欧洲学术团体推出的以欧洲合同法为核心的法律标准参数成果在方法论上陷入混乱和模糊的境地,而且认为这些成果已经严重脱离了目前欧盟的法律和政治现实[5]。

   欧洲法律文化:杨·斯密对于长期以来在欧洲法学界存在的“法律文化的分立阻碍了欧洲法律一体化”的传统论调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法律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软件并不因国界而存在分立,因为它的受众面是个体,而持有并享受一法律文化的群体是流动而分散的,传统观念里以国籍来界定一个体或群体从属于何种法律文化是偏颇的。杨·斯密还认为,当我们在欧盟范围内探讨成员国法律文化的分立和分化时应该将我们的视线从成员国法律文化上转移至具有跨国性的文化片断,但他同时主张统一的法律文化是各成员国法律最终实现统一的前提[6]。

注释

  [1]、Jan M. Smits, A European Private Law as a Mixed Legal System, Maastricht Journal of European and Comparative Law 5 (1998), p. 328-340

  [2]、Jan M. Smits, On Successful Legal Transplants in a Future Ius Commune Europaeum, in: Andrew Harding & Esin Örücü (eds.), Comparative Law in the 21st Century, London etc. 2002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pp. 137-154

  [3]、Jan M. Smits, Comparative Law and its Influence on National Legal Systems, in: M. Reimann & R. Zimmermann (eds.), The Oxford Handbook of Comparative Law, Oxford 200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513-538

  [4]、Jan M. Smits, Contract Law in the European Union: Convergence or Not, in: Sammelband 4th European Juristsu2019 Forum, Wien [Manz] 2008, pp. 45-65

  [5]、Jan M. Smits, The Draft-common Frame of Reference (CFR) for a Euorpean Private Law: Fit for Purpose, Maastricht Journal of European and Comparative Law, Vol 15, pp. 145-148

  [6]、Jan M. Smits, Legal Culture as Mental Software, or: How to Overcome National Legal Culture, in: Thomas Wilhelmsson, Elina Paunio & Annika Pohjolainen (eds.), Private Law and the Many Cultures of Europe, The Hague 2007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pp. 141-151

更新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