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克·弗格森

简介: 帕特里克·弗格森(Ferguson, Patrick)生于1744年,身为英国军官。1776年为其发明的后膛装弹快速射击步枪申请专利,但未能就步枪在北美独立战争 (American Revolution) 中的价值说服上司。弗格森生于苏格兰 (Scotland)。1759年获军阶授衔令,曾到佛兰德斯、德国和西印度群岛 (Flanders, Germany, and the West Indies) 服役。弗格森于1780年弗格森在国王山战役 (Battle of Kings Mountain) 中牺牲。帕特里克·弗格森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军著名的枪械设计师,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狙击手。但真正让他扬名的却是他那“未开的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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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里克·弗格森的个人经历

立志研发新型步枪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弗格森是英军一名上尉狙击手,使用的武器是老式的滑膛燧石枪,有效杀伤射程为73米。

  而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却是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达180米。最致命的还在于燧石枪是前膛装填弹药,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极易暴露目标。装备上的差异使弗格森在与美狙击手对抗中总是处于下风。在一次战斗中,弗格森在先于对手发现目标的有利态势下,由于武器射程达不到而没有击中敌人,反而因为开枪暴露自己而被对手击伤。

痛定思痛

  伤愈后的弗格森痛定思痛,决心自行研制一种后膛式装弹且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他的想法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而且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没人相信他能成功。但性格坚毅且天资聪颖的弗格森没有退缩。多年用枪的经验使他能更准确地了解战场上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武器。

潜心研制

  经过潜心研制,他终于造出了后来以他名字命名的“弗格森”步枪。这种步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进行装填弹药和射击6~8次,而一般的滑膛枪每分钟只能进行3次这样的操作。

独特销售

  然而,弗格森的步枪并没有引起英军高层的注意。为了推销自己设计的武器,弗格森经常拿着他的步枪在各种场合进行射击表演。1776年,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他的新枪。弗格森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他们当场决定立即生产100支弗格森步枪,并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帕特里克·弗格森

  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很快被派往美洲战场,他们的任务就是射杀美军高级军官。弗格森们像幽灵一样活跃在美洲战场。他们那令人无法琢磨的行踪和准确冷酷的射杀让美军感到恐慌。他们的出现对美军士兵就意味着死亡。

未开的一枪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

  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狙击手概述

  以最小的成本使敌军付出最大的代价,这是当今世界各国不遗余力对狙击手大加训练的根本目的。狙击手常常执行的命令包括指定狙杀、巡逻狩猎、非硬性装备破坏、随队观察警戒及火力支援。

  执行指定狙杀任务,可以是一名狙击手,也可以是2人小组,其中一人侦察,一人狙击。指定狙杀任务要求狙击手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枪支之外,弓箭、弩、刀也都是值得一试的利器。

  狙击手还应当有近身搏斗、格杀的准备和技能。

  巡逻狩猎要求狙击手主动而自由地伏击任何值得痛下杀手的目标。实战条件下,战场环境往往扑朔迷离,形势变化难以预测。由于情报所限,狙击手在无法接受明确狙杀任务的情况下,就可以以巡逻狩猎的方式,自主杀戮,以期收到奇效。这种任务常常是为了保证战场形势于我有利,即使巡逻狩猎失败,损失的也只是2名狙击手,可谓是本小利重的买卖。

  狙击手的目标不仅仅只是杀伤对方的人员,实际上他们往往可以起到普通步兵无法达到的战术作用。例如狙击手可以通过对坦克成员,车辆的油箱、水箱、轮胎,直升机的主旋翼与尾旋翼、光电观测器、机载弹药,潜望镜和通讯设备的射击使其丧失战斗力;可以通过毁伤关键设备来迟滞敌方基地的作战行动等。另外,类似于弹药库、油料库、指挥部等薄弱环节也非常容易成为狙击手的高价值战术目标。油库的狙击可以先用1发包铅的软弹射穿油桶,等燃油外泻遍地皆是时,再用1发燃烧弹或曳光弹加以引爆,一定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狙击手进行装备破坏活动时,往往会顺手牵羊消灭掉驾驭装备的人员。要阻止一整队车辆的行进,狙击手可以先从最后面的车长或驾驶员杀起,再从后往前一一收拾。一般情况下,车内其他人员要意识到车长被杀,至少需要四五十秒时间。这段时间对于神枪手而言,足够又准又狠地射出更多子弹了。

  配备在特种作战小组中的狙击手,常常是整个小组成员的“保护神”。他负有随队观察与火力支援的责任。当小队受到敌人远程火力攻击,一时又无法得到援助时,狙击手就应该立即进行敌火观察,并进入有利的射击阵位,将最有威胁的敌人依次射杀。与此同时,狙击手还应当是选定撤退路线的“逃跑专家。”他有义务向小队指挥官提供最佳的撤退路线,并进行全程掩护。必要的时候,狙击手还要充当孤胆英雄,将敌人火力吸引到自己身边,以掩护大部队转移。

  作为德国国防军在二战中狙击手射杀记录第一名的马蒂亚斯·海岑诺尔,他的记录为345次猎杀。他曾经表示,衡量一个狙击手的成功之处不在于他射杀了多少人,而在于他能对敌人造成如何的影响。狙击手如果能击毙敌军军官,往往能够挫败敌人的进攻。二战中,苏军充分认识到狙击手的战术价值并加以推广。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苏军狙击手使德军部队产生了很大的恐惧心理,对于打击德军的士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二战时平均每杀死一名士兵需要2.5万发子弹。越战时平均每杀死一名士兵需20万发子弹,然而同时期的一名狙击手却平均只需1.3发。

遗憾终身

  狙击手并不仅仅只能影响某一场战争的发展,有时还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在北美独立战争中,英国军队中的帕特里克·弗格森上校倡议建立和发展的狙击手们被大陆军称为英国殖民军中最危险的部队。弗格森本人也是一位著名的狙击手,然而使他扬名的却是他那著名的“未开的一枪”:在宾夕法尼亚州的日耳曼城附近,当时弗格森在125码距离上瞄准了一名美军军官,由于这名军官转身离去,弗格森可能是因为绅士风度而没有向他后背开枪。他本来可以改变整个历史,因为被他瞄准的这个人正是领导美国独立的乔治·华盛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本人却在1780年10月被大陆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50码距离上打死,他的部队投降后,英军将领康华利将军被迫放弃了对北卡罗来纳州的进攻。与此相反的是,1777年10月7日,北美大陆军肯塔基步枪队中的一名狙击手墨菲在萨拉托加战役中击毙了率队侦察的英军将领西蒙·弗雷瑟将军。弗雷瑟的死直接影响了战局,导致英军将领约翰·伯格因的突围计划破产,萨拉托加战役由此成为北美独立战争的转折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狙击手墨菲射出了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有分量的一颗子弹。

  加此凶猛强悍、全能多变的狙击手,他的克星是谁答案很简单,对方的狙击手,只有对方的狙击手才可能是势均力敌的对手。因此。世界各国的狙击手都会谨记:同行是冤家,消灭敌方的狙击手,是自己的首要目标。

更新日期:202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