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舒翘

简介:  赵舒翘 (1847~1901) ,男,清朝末年大臣。字展如,号琴舫,晚年号慎斋。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 清穆宗同治九年(1870)科试一等补廪生,十二年(1873)中举,翌年又中进士,授刑部主事。此后十年间,先后在刑部任提牢厅主事、直隶司主事等职。他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多次平反冤案,“直声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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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舒翘的个人经历

人物信息

中文名:赵舒翘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地陕西长安(今西安市)
出生日期1847年
逝世日期:1901年
职业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代表作品《提牢备考》,《慎斋文集》《慎斋别集》《温处盐务记略》等

人物生平

 

  幼丧父母,由叔母董氏抚养。20岁时师从关中名儒柏景伟(亦为长安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中举。翌年又中进士,朝廷任命其为刑部主事。光绪八年(1882年)后,历任刑部员外郎、湖广司郎中、安徽凤阳知府、浙江温州道、浙江布政使。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升任江苏巡抚。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内召入京,任刑部左侍郎兼礼部左侍郎,次年晋升为刑部尚书。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升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军机大臣兼管顺天府尹事。

主要政绩

 

  赵舒翘为官清廉爱民。在其任凤阳知府时,当地连遭水、旱大灾,他除及时拨出府库银两救济灾民外,还捐出俸银 2000两买救生船、办育婴堂等,并令夫人率婢女日夜缝制寒衣解救难民。在其任江苏巡抚期间,日本人以《马关条约》增开苏州为日本通商口岸,要求占良田建造工厂和住宅。赵舒翘对日本人曰:“吾为朝廷守土,岂可尺寸失也。”由于清廷的一再退让,赵迫不得已将一些闲置荒地拔给日本人使用,并“岁课其租”,加以限制;同时上书清政府,提出“留民生计”、“保全厘金”及由华商兴办纺织、缫丝工业,利国利民。之后调回刑部任职期间,他秉公执法,平反昭雪过大量民间冤案,如在清查当时震惊朝野的河南“玉树汶(wen)临刑呼冤案”时,赵舒翘敢于抵制朝廷权贵的阻力,将无辜青年王树汶释放,处死真犯胡体安。并将制造冤案的河道总督梅启照和河南巡抚李鹤年及开封府、镇平县一批官员革职论处。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赵舒翘虽身居高官,仍关心桑梓之事,捐俸银2.4万两,将破旧的沣河桥(亦名古灵桥)改建为石桥(原为木桥),桥长153.2米,宽1.7米, 22孔。桥边有亭,赵舒翘题亭额:“晴连渭树,影射昆池,汉鲸秋卧,周杞春荣。”

悲惨死因

 

赵舒翘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义和团运动爆发,清廷命其与刚毅调查回奏,他本认为“拳匪不可恃”,但屈从满族大学士刚毅之意,提出“抚而用之,统以得帅,编入行伍”,以便“因势利导”的政策。慈禧太后接受了这一建议。翌年(1900年)七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赵舒翘随慈禧太后逃到西安。侵略者同清廷代表谈判时,把赵指为支持义和团的“祸首”,威逼清廷严惩赵舒翘。慈禧太后屈从帝国主义的淫威,答应其无理要求。把对赵舒翘的“革职留任”改为“交部严惩”,再改为“斩监候”,最后定为“斩立决”。消息传出,西安城内绅民三百余人联合为赵请命,愿以全城人保其免死。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农历正月初二,鼓楼集数万人,声言欲劫法场;慈禧太后若杀赵舒翘,便请回京。迫于此情形,慈禧太后不敢将赵公开处死。下诏改为“赐死”,令其在西安家中自尽,并令陕西巡抚岑(cen)春煊前往监督执行。当日,赵吞金自尽未死,又服砒霜仍未死,在岑春煊逼迫下,家人被迫用纸糊七窍,灌以烧酒方才身亡。时年53岁。

主要事件

升员外郎

 

  德宗光绪八年(1882)以办事干练、平反河南王树汶冤狱,升员外郎。他还承其舅父薛允升钻研刑律,著成《提牢备考》二卷。在参与处理崇厚擅自与俄国签订丧失主权与领土的《里瓦几亚条约》等案时,严拒贿赂,并对行贿者痛加斥责。

任安徽凤阳知府

 

  1884年补湖广司郎中。光绪十二年(1886),以郎中出任安徽凤阳(今凤阳县,位于蚌埠市东南)知府。在任四年,“清理积案,剖断如流,人皆惊服”,并竭力廓清吏治,惩处不法胥吏衙役;积极设法防御自然灾害,捐俸助赈,办理赈济,给灾民发放棉衣,并令妻婢给灾民缝制寒衣。凤阳一带贫苦百姓为生活所迫,生女婴多溺死,育婴堂又因资金缺乏而收婴甚少。赵自捐薪俸创设保婴自乳法,给生女婴的家长以经济补贴,令其自养。

任浙江温处道道员

 

  十六年(1890)升任浙江温处道道员(今丽水县和温州地区)。不惧诽谤刁难,整饬盐务,著有《温处盐务纪略》。十九年(1893)授浙江按察使,同年冬补授浙江布政使。面对日本侵略朝鲜、图谋中国的严酷现实,他上书巡抚廖寿丰,分析鸦片战争清军失利的原因,对浙江圉山、乍浦、温州等地的防卫、将领任用及军队训练诸事,均有建议。二十年(1894)升任江苏巡抚。翌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江苏省辖的苏州也被列入通商口岸。他上书朝廷,力主保全厘金,挽回权利;又奏请对江苏盐务、厘金、太湖水师等进行整顿。

召为刑部左侍郎

 

  二十三年(1897)八月,“以舒翘谙律令”,召为刑部左侍郎。1898年,会同王文韶督办矿务、铁路总局,兼署礼部左侍郎,旋擢刑部尚书。戊戌变法时期,他反对改革。陕西维新派人士刘古愚等兴办实业,筹办陕西保富机器织布局,在民间集股失败,拟借北京豫丰银号银20万两,函请赵作保。赵力斥此事,致使计划搁浅。戊戌变法失败,赵主张对谭嗣同等不必问供即杀无赦, 很为慈禧赏识。这一年,他为家乡捐出2.4万两俸银,重建起横跨沣河、长约140米的22孔古灵桥, 还为桥头牌楼亲书了“周芑春荣”匾。1899年后奉命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充军机大臣,后又兼管顺天(今北京市)府尹事。这一时期,他位跻中枢要员,竭力维护皇权,很受朝廷宠信。慈禧多次赐赏其绸缎、貂皮等物。清廷对“恪守其职、劳勋最著”的大臣从优议叙时,赵亦名列其中。

英勇牺牲

 

  二十六年(1900)夏,京畿义和团与清军及英国侵略者等发生冲突。五月初九(6月5日),赵奉慈禧命赴涿州查看,认为义和团不可依靠。但由于也奉派在涿州查看义和团的协办大学士刚毅力主借助义和团对付外人,加上慈禧亦主张利用义和团,他为恃禄保位,便迎合慈禧、刚毅回奏朝廷。不久,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光绪帝等仓皇出逃,赵亦随至西安。联军头目向清廷全权代表奕劻、李鸿章提出重惩“首祸诸臣”。

  “首祸”者中,洋人不便追究慈禧,刚毅又在西逃途中病亡,能予以“重惩”者,就是赵等了。清廷起初给赵以“革职留任”处分,但洋人坚持重办,并以武力步步威胁。清廷屈从于帝国主义的压力,改为“交部严处”,又改“斩监候”,再改“斩立决”。

  消息传出,陕人不服。二十七年正月初二(1901年2月20日) 西安绅民为赵请命,聚集者近万人。但奕劻、李鸿章电奏朝廷,声称如不按外国照会办理,将断难阻止瓦德西率军西进。清廷只得再改“斩立决”为赐令自尽。正月初三(2月21日) ,赵吞金及砒霜均未死,监刑人、陕西巡抚岑春煊再三催逼,赵的亲眷只好以绵纸遍糊其七窍,再灌酒而闷煞,反复数次始亡。由于帝国主义的要挟和“主剿派”尤其是东南督抚的议论,慈禧对赵舒翘虽颇有袒护之意,但对其处理却不得不层层加码。原定“革职留任”,后改为“交部议处”,1901年2月3日再改为“暂监候”,最后定为“斩立决”;迫于西安绅民聚众请愿,为了避免意外终于易为“赐令自尽”。赵舒翘“终受大辟,实出外人要迫,并非太后之本心”。慈禧对于赵舒翘已处于爱莫能助的境地。遗稿由其友人王步瀛编成《慎斋文集》十卷、《慎斋别集》四卷印行。

八大圣人

       八国联军进犯北京,和清政府谈判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求中国惩治扶持义和团的主战派。赵舒翘便是瓦德西总部指名要严惩者之一,而且确确实实是按联军的要求严惩了。赵舒翘,字展如,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陆润库榜三甲第四十二名进士。同进士出身的照例难入翰林,只好分部为刑部主事,沉浮郎署本来不大能有所作为,但他勤奋好学,且学有渊源,编有一本《提牢备考》。在该书中虽自谦为“孤寒杂厕曹末”,实则他的刑律之学得之于他的舅父薛允升,薛是清季的刑律专家,久任刑部尚书,赵的学问自然传授有自。赵舒翘之为人,谨慎小心,他兢兢业业在刑曹十年,由主事升员外郎及郎中,虽曾经一摩出守,颇得循声,升到江苏巡抚,但不久仍召回京师继薛允升之后为刑部长官并充任军机大臣。不过他的军机大臣资望甚浅,和他的同事、资望相似的满人刚毅相去很远。刚毅才是真正的庚子事件的主要主战派,或者说是第三号。第一号是慈禧太后,次之是储君大阿哥溥隽之父端王载漪,说他是三号主战派,并不冤枉。

主要贡献

       著作有《提牢备考》、《慎斋文集》、《慎斋别集》、《温处盐务记略》、《慎战要言》、《慎疾箴言》和《像刑录》等。

参与条约

  《 里瓦几亚条约》   《 辛丑条约》

更新日期: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