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济慈

简介: 约翰·济慈(John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自幼喜爱文学,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1816年,他认识了李·亨特、雪莱等著名诗人,受到他们的影响。11月,他弃医从文,走上了诗歌创作的道路。终于成为当时英国文坛上一颗光彩夺目的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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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济慈的个人经历

约翰·济慈 - 个人概述

济慈,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父亲是马厩的雇工领班。自幼喜爱文学,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其父母在其青少年时期便相续去世,虽然与兄弟和姐姐相互支持,但过早失去父母的悲伤始终影响着他。在埃菲尔德学校(EnfieldSchool),济慈接受了传统正规的教育,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济慈受到了师长克拉克(CharlesCowdenClarke)的鼓励。年轻的济慈非常钟爱维吉尔(Virgil),14岁时,他将维吉尔的长诗《艾涅阿斯纪》("Aeneid")翻译成英语。1810年,济慈被送去当药剂师的学徒。五年后济慈考入伦敦的一所医学院,但没有一年,济慈便放弃了从医的志愿,而专心于写作诗歌。济慈很早就尝试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仿作,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出版。这本诗集受到了一些好的评论,但也有一些极为苛刻的攻击性评论刊登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一本杂志(Blackwood`smagazine)上。济慈没有被吓倒,他在来年的春天复印了新诗集《安迪密恩》(“Endymion”)。1818年夏天,济慈前往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旅行,途 中得到消息说他的兄弟汤姆得了严重的肺结核,济慈即刻赶回家照顾汤姆。这一年年底,汤姆死了,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Hampstead)的房子去住,现在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济慈之家。在那里,济慈遇见并深深的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芬妮·布朗(FannyBrawne)。在接下来的几年中,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强烈感受和热爱,赢得巨大声誉。1820年3月,济慈第一次咳血,之后不久,因为迅速恶化的肺结核,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去意大利疗养的途中逝世。去世的时候,只有年轻而忠诚的朋友画家塞文陪伴着他。

他的墓志铭写着:Hereliesonewhosenamewaswritteninwater 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约翰·济慈 - 职业生涯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十四行诗,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集》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一个美丽神话写成的《安狄米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表现了反古典主义的进步倾向。
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许佩里恩》等著名长诗,最脍炙人口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名篇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写成的。
 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年仅25岁,可是他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仿斯宾塞》、《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许佩里恩》、《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

约翰·济慈 - 个人荣誉

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年仅25岁,可是他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约翰·济慈

约翰·济慈 - 代表作品

 《仿斯宾塞》、《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许佩里恩》、《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等。

以下为济慈三首诗作。

Ode To A Nightingale

JohnKeats

夜莺颂

济慈

Myheartaches,andadrowsynumbnesspains

Mysense,asthoughofhemlockIhaddrunk,

Oremptiedsomedullopiatetothedrains

Oneminutepast,andLethe-wardshadsunk

我的心痛,困顿和麻木

毒害了感官,犹如饮过毒鸩,

又似刚把鸦片吞服,

一分钟的时间,字句在忘川中沉没’

Tisnotthroughenvyofthyhappylot,

Butbeingtoohappyinthinehappiness,--

Thatthou,light-winged

DryadofthetreesInsomemelodiousplot

Ofbeechengreen,andshadowsnumberless,

Singestofsummerinfull-throatedease.

并不是在嫉妒你的幸运,

是为着你的幸运而大感快乐,

你,林间轻翅的精灵,

在山毛榉绿影下的情结中,

放开了歌喉,歌唱夏季。

O,foradraughtofvintage!thathathbeen

Cool’dalongageinthedeep-delvedearth,

TastingofFloraandthecountrygreen,

Dance,andProvencalsong,andsunburntmirth!

OforabeakerfullofthewarmSouth,

Fullofthetrue,theblushfulHippocrene,

Withbeadedbubbleswinkingatthebrim,

Andpurple-stainedmouth

ThatImightdrink,andleavetheworldunseen,

Andwiththeefadeawayintotheforestdim

哎,一口酒!

那冷藏在地下多年的甘醇,

味如花神、绿土、舞蹈、恋歌和灼热的欢乐!

哎,满满一杯南方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闪动着珍珠的泡沫,

和唇边退去的紫色;

我要一饮以不见尘世,

与你循入森林幽暗的深处

Fadefaraway,dissolve,andquiteforget

Whatthouamongtheleaveshastneverknown,

Theweariness,thefever,andthefretHere,wheremensitandheareachothergroan;

Wherepalsyshakesafew,sad,lastgrayhairs,

Whereyouthgrowspale,andspectre-thin,anddies;

WherebuttothinkistobefullofsorrowAndleaden-eyeddespairs,

WhereBeautycannotkeepherlustrouseyes,

OrnewLovepineatthembeyondto-morrow.

远远的离开,消失,

彻底忘记林中的你从不知道的,

疲惫、热病和急躁

这里,人们坐下并听着彼此的呻吟;

瘫痪摇动了一会儿,悲伤了,

最后的几丝白发,

青春苍白,古怪的消瘦下去,

后来死亡;

铅色的眼睛绝望着;

美人守不住明眸,

新的恋情过不完明天。

Away!away!forIwillflytothee,

Notchariotedby

Bacchusandhispards,ButontheviewlesswingsofPoesy,

Thoughthedullbrainperplexesandretards

Alreadywiththee!tenderisthenight,

AndhaplytheQueen-Moonisonherthrone,

Cluster’daroundbyallherstarryFays;

Butherethereisnolight,

Savewhatfromheaveniswiththebreezesblown

Throughverdurousgloomsandwindingmossyways.

去吧!去吧!我要飞向你,

不用酒神的车辗和他的随从,

乘着诗歌无形的翅膀,

尽管这混沌的头脑早已跟随你,夜色温柔,而月后

正登上她的宝座,周围是她所有的星星仙子,

但这处那处都没有光,

一些天光被微风吹入幽绿,和青苔的曲径。

Icannotseewhatflowersareatmyfeet,

Norwhatsoftincensehangsupontheboughs,

But,inembalmeddarkness,guesseachsweet

Wherewiththeseasonablemonthendows

Thegrass,thethicket,andthefruit-treewild;

Whitehawthorn,andthepastoraleglantine;

Fastfadingvioletscover’dupinleaves;

Andmid-May’seldestchild,

Thecomingmusk-rose,fullofdewywine,

Themurmuroushauntoffliesonsummereves.

我不能看清是哪些花在我的脚旁,

何种软香悬于高枝,但在温馨的暗处,

猜测每一种甜蜜

以其时令的赠与

青草地、灌木丛、野果树

白山楂和田园玫瑰;

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

还有五与中旬的首出,

这啜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

夏夜蝇子嗡嗡的出没其中。

DarklingIlisten;and,formanyatime

IhavebeenhalfinlovewitheasefulDeath,

Call’dhimsoftnamesinmanyamusedrhyme,

Totakeintotheairmyquietbreath;

Nowmorethaneverseemsitrichtodie,

Toceaseuponthemidnightwithnopain,

WhilethouartpouringforththysoulabroadInsuchanecstasy!

Stillwouldstthousing,andIhaveearsinvain--

Tothyhighrequiembecomeasod.

我倾听黑夜,多少次

我几乎爱上了逸谧的死亡,

在如此多的沉思之韵中呼唤她轻柔的名,

编织成歌,我无声的呼吸;

现在她更加华丽的死去,

在午夜不带悲伤的飞升,

当你正向外倾泻灵魂这般的迷狂!

你仍唱着,而我听不见,

你那高昂的安魂曲对着一搓泥土。

Thouwastnotbornfordeath,immortalBird!

Nohungrygenerationstreadtheedown;

ThevoiceIhearthispassingnightwasheard

Inancientdaysbyemperorandclown:

Perhapstheself-samesongthatfoundapath

ThroughthesadheartofRuth,when,sickforhome,

Shestoodintearsamidthealiencorn;

Thesamethatoft-timeshath

Charm’dmagiccasements,openingonthefoam

Ofperilousseas,infaerylandsforlorn.

Forlorn!theverywordislikeabell

Totollmebackfromtheetomysoleself!

Adieu!thefancycannotcheatsowell

Assheisfam’dtodo,deceivingelf.

Adieu!adieu!thyplaintiveanthemfades

Pastthenearmeadows,overthestillstream,

Upthehill-side;andnow’tisburieddeepInthenextvalley-glades:

Wasitavision,orawakingdream?

Fledisthatmusic:--DoIwakeorsleep?

永生的鸟啊!

你不为了死亡出生!

饥饿的时代无法把你蹂躏;

这逝去的夜晚里我所听见的

在那远古的日子也曾为帝王和小丑听见;

可能相同的歌在露丝那颗忧愁的心中

找到了一条路径,当她思念故乡,

站在异邦的谷田中落泪;

这声音常常

在遗失的仙城中震动了窗扉

望向泡沫浪花

遗失!这个字如同一声钟响

把我从你处带会我单独自我!

别了!幻想无法继续欺骗

当她不再能够,

别了!别了!你哀伤的圣歌

退入了后面的草地,流过溪水,

涌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下一个山谷的阴影中:

是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醒了?我睡着?

约翰·济慈 - 作品及影响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十四行诗,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集》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构架宏大,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

1818年到1820年,是济慈诗歌创作的鼎盛时期,他先后完成了《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夜》《海伯利安》等著名长诗,最脍炙人口的《夜莺颂》《希腊古翁颂》《秋颂》等名篇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写成的。济慈诗才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生平只有25岁,但其遗下的诗篇一直誉满人间,被认为完美地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并被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擅长描绘自然景色和事物外貌,表现景物的色彩感和立体感,重视写作技巧,语言追求华美,对后世抒情诗的创作影响极大。  

“1812年2月23日,他客死罗马,安葬在英国新教徒公墓,年仅二十五岁。……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逆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二十四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一年龄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在英国的大诗人中,几乎没有一个人比济慈的出身更为卑微。”(BY《济慈诗选》序/屠岸)

注:济慈以及其诸多诗作,曾经在著名的科幻作品系列《海伯利安》中被提及。

济慈特指约翰.济慈,(JhonKeats),其他“Keats”译为“基茨”。

约翰·济慈 - 济慈之家

济慈故居在伦敦北部汉普斯泰德公园附近,在一个相当安静的居民区里。济慈在这里也仅仅住了十八个月而已,但是就是这十八个月,是这位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创作最高峰的时期,因为在这里他碰到了他一生的至爱--范妮·布朗。济慈故居的管理人员绘声绘色地向我们讲述这位大诗人短暂一生的故事,浑厚的男中音描述着诗人对自己爱人"但求曾经拥有"的爱情,让我们这些听者都为之感动。"

1820年的初春,济慈去了伦敦城,那天他没有穿大衣。回来的时候为了省钱,他坐在马车的外面,结果全身都被雨淋透了。等他回到家里,他的恋人范妮为他打开门,他几乎是倒在范妮的怀中。那天晚上,他开始咳血,(济慈早年曾经看护他得了肺结核的母亲,后来他的弟弟也因肺结核,最后死在他的怀里)。他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并从此不让范妮再接近他。他每天坐在窗前,看着范妮在院子里玩耍,他每天给范妮写信,尽管她就住在自己的隔壁。到秋天的时候,医生建议他必须住到比较温暖的地方去。他在友人的陪伴下,来到罗马。1821年2月,济慈在罗马病逝。消息传回伦敦,范妮悲痛欲绝,她那个时候只有19岁,

她为济慈服丧长达7年的时间,直到她去世都一直带着济慈送给她的订婚戒指。这栋房子,可以让后人凭吊、怀古。

伦敦金融城1997年拥有了这栋房子,当时这栋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整个二楼几近坍塌,楼上最多只能上5个人。金融城花了50万英镑对楼房的结构进行了加固。今年,他们又从文化遗产基金获得了50万英镑,将要开始对楼房内部进行整修。为此他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包括从济慈的诗歌和大量的通信里寻找所有有关当年这栋房子的描述,包括当年的墙壁的颜色、地毯的花样、花园里的植物等等。从今年11月1日起,济慈故居就将关闭一年进行整修,希望在明年诗人诞辰纪念日,10月31日的时候,这栋房子就可以以全新,或者说更"原始"的面貌来迎接人们。

更新日期: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