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明

简介:王海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人,哲学硕士,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伦理学与国家论。代表作为《新伦理学》(修订版,全三册,商务印书馆2008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台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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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明的个人经历

一、个人资料简介

王海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人,哲学硕士,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伦理学与国家论。代表作为《新伦理学》(修订版,全三册,商务印书馆2008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哲学与文化月刊》(台北)、《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00余篇。

二、王海明 -北京大学教授

学术简介

 著有《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伦理学方法》(商务印书馆2003年)、《人性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公正与人道》(商务印书馆2010年)、《名家通识讲座书系:道德哲学原理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名校名师名课系列:伦理学与人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复旦博学系列:伦理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和北京大学哲学教材《伦理学原理》(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200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了唐代兴教授研究王海明《新伦理学》的学术专著:《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2007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吴然教授研究和传播王海明《新伦理学》的专著:《优良道德论》。

学术信念

一个人不应该昧着良心追求虚荣;而应该凭着良心追求光荣,亦即追求真正的、名符其实的荣誉。但即便是追求这种真正的荣誉,却也有两种相反方式:自我异化和自我实现。自我异化方式的特点是:为了求得荣誉,便放弃自由、违背自我意志而屈从社会和他人意志,从而赢得社会和他人的赞誉。以这种方式追求荣誉者,容易如愿以偿,得到社会的理解和盛赞;在他有生之年,便可望享有荣华富贵。自我实现方式的特点是:虽也追逐荣誉,却仍然最爱自由、坚持自己意志而决不屈从社会和他人意志,无论如何也要实现自己的创造性潜能,成为一个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最终赢得社会和他人的赞誉。以这种方式追求荣誉者——不论从名誉本性来看还是就历史和现实来说——往往要在他死后才能得到荣誉;而在他有生之年,却大都得不到众人理解而备受轻蔑、耻辱与舆论谴责之苦。这恐怕就是为何古来圣贤大都蔑视荣誉的缘故。显然,这种蔑视只意味荣誉往往导致自我异化;而并不意味不该追求荣誉。人无疑应该追逐荣誉;但他不应该以自我异化的方式,而应该以自我实现的方式。 ——王海明《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480页

学术专访

22年写就一部论著: 王海明替“为己利他”正名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名家”栏目,中国网“名人书话”栏目)  他用22年时间,完成了一部180万字的理论著作——《新伦理学》; 他树立起“为己利他”的全新理论大旗; 他接连在“给中国最好的学者出他最好的书”的商务印书馆,出版了3部学术专著; 他潜心于学问的状态让人们看到,中国学术界并不都是浮躁。 可以想象,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这几十年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心血。然而手捧论著,回望过去,岁月就在弹指一挥间…… 在“公字化”困扰中寻求 我1950年生于吉林镇赉。父亲是铁路工人,月薪50多块养不起六个儿女,只好到处开荒种地。我常和二哥锄地于烈日之下,挥汗如雨。一次,我问二哥:“怎样才能逃此苦海,求得富贵?”二哥说:“唯有读书。岂不知十年寒窗苦,一朝天下闻?”我遂发愤读书。但没过多久,举国上下便开始了对成名成家、个人奋斗的大批判,开始了大立“公”字、大破“私”字、狠斗“我”字、把自己从“我”字中解放出来的“公字化”运动。我悲哀、我困惑、我寻求:人能否无私?为什么只要目的利己,则不论手段如何利人,都是不道德的?从此我沉溺于伦理学研究。但很快我便意识到,不懂哲学,不知原因、结果、偶然、必然、本质、规律为何物,便无法研究伦理学。于是我又潜心哲学。到1983年,经过14年寒窗,七易其稿,完成了80余万字的《新哲学》;其中有10余万字是道德哲学。1984年,我考上研究生,便在这10余万字的基础上,开始撰写《新伦理学》。 于山野间痴迷状思索 我每天都沉浸于伦理学思索之中:行路也思睡也思、吃饭也思病也思、乐时也思悲也思。就这样痴痴迷迷一直写到1993年9月,接近完成《新伦理学要义》,身体也垮下来了。我沉沉地对妻子孙英说:“此书若能出版,我便身患绝症,死无憾矣。”妻子嘤嘤啜泣。她1989年来到我身边,像桑丘跟随堂吉珂德,跟着我筑起人皆以为不可能的科学伦理学大厦。我终生感谢,她抛弃一切来陪伴我这么一个难以相处、整天写作、已近不惑之年而仍默默无闻的书呆子。我永远难忘,那一千多天海南岛上椰子树下,我俩就一个个伦理学难题的热烈争论。《新伦理学要义》凝结着我俩多少个“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幸福的日日夜夜啊!1994年元月,我在病床上完成该书的最后写作。 1994年2月,我完全康复,便潜心系统发挥、论证、增删、修正该书的“科学的伦理学”部分,又几乎每时每刻都沉浸于对其思索之中。细细思考时,是每夜一觉醒后的一两个小时;走路和骑车时,是慢悠悠地想;谈话、开会、娱乐或睡觉,则潜在地思索。 深思的主要场所,是颐和园。我差不多每天上午都在家里阅读有关书刊资料,做好各种笔记;午睡起来,便带上它们去颐和园深思、写作。我先在湖里或运河游泳半小时,然后坐在颐和园西南角的十分偏僻安静的团城湖边。望着湖对面的玉泉山、玉峰塔及其后连绵起伏的西山,顿时俗肠扫尽,欣然命笔。写到隐秘困惑之处,就再望望湖光山色、听听鸟语虫鸣、闻闻草树清香,思维总又活跃起来,充满了探寻高深莫测的大力。 最妙的还是冬泳。漫长而又持续不断绞尽脑汁的苦苦思索,使我常感大脑有如肌肉过累般的酸痛,一钻进冰水,便酸痛顿消、头清目明。出来穿上衣服,到昆明湖上小跑,但见冰天一色、上下交映、六合澄明,不觉思如泉涌。当此际,最易解开思辨的奥秘之结。 就这样一直到2000年,终于完成了这部《新伦理学》。屈指算来,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这部书竟撰写了16年! 对粗疏处沉一颗心修订 可是,当清样出来,在我慢慢地校对并陶醉于老牛舐犊之快乐时,我蓦然发现,该书的论证总体说来还相当简单、粗疏和不充实。我立刻从第一页开始修改、增删、重写。这一下又整整写了6个春秋,于2007年初完稿,作为《新伦理学》修订版,送交商务印书馆。 整整22年,我几乎谢绝了一切社会交际和亲朋往来而只做三件事:撰写《新伦理学》、讲课、锻炼身体。吾师杨焕章先生早有警告:人是社会动物,如此心无旁骛独往独来,注定要前途坎坷多难。诚哉斯言!但我无论如何需要将一切时间都尽可能用到《新伦理学》的写作上去。《新伦理学》就是我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比我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造术语替“魔鬼”正名 22年磨一剑,表明我对伦理学的爱,是纯净的科学之爱而无半点主观任性实用逢迎之意。它的原动力,无非起因于将人们从各种“公字化”的利他主义金枷锁中解脱出来的强烈渴望,也是我所深切感受到的伟大祖国之崛起对于新道德的呼唤。22年前我之所以决心撰写《新伦理学》,是因为我深信,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科学的伦理学所确立的优良道德。 研究中,我曾一直为找不到适当伦理学术语来称谓“成名成家”、“个人奋斗”等通过造福社会和他人而求得自我利益的行为而苦恼。1987年在张家界开会,望着突兀的山脊、幽幽的白云,我又陷入新道德的沉思。突然,眼前奇峰异景化为四个字:“为己利他”。找到了!我终于为这个多少年来一直在我心中呼号着的“魔鬼”找到了名字!我想,我的新伦理学体系之初衷、它一以贯之的现实感,便是为这个忍辱负重、功勋无比的“魔鬼”正名! 《新伦理学》关于“为己利他”的论述 人的伦理行为可以归纳为无私利他(最高的善、至善)、为己利他(基本善、最重要的善)、单纯利己(最低的善)三大善原则及纯粹害己(最低的恶)、损人利己(基本恶、最重要的恶)和纯粹害他(最高的恶、至恶)三大恶原则。 一切利益一致行为所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只应该是“为己利他”或为己利他与无私利他的混合:“人己兼为”、“己他两利”。 一方面,在一切恶行中,唯有损人利己才可能是恒久的,而纯粹害他只能是偶尔的。所以,损人利己给予社会和他人的损害必定最大、最多,必定远远多于纯粹害他给予社会和他人的损害。因此,纯粹害他是最高的恶,却不是最大的恶,不是最重要的恶,不是最重要的恶原则,不是最重要的不道德原则;损人利己不是最高的恶,却是最大的恶,是最重要的恶,是最重要的恶原则,是最重要的不道德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切善行中,唯有为己利他才可能是恒久的,而无私利他只能是偶尔的。所以,为己利他给予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必定最大、最多,必定远远多于无私利他给予社会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无私利他是最崇高的善,却不是最大的善,不是最重要的善,不是最重要的善原则,不是最重要的道德原则;为己利他虽然并不崇高而被康德贬为巧于算账的原则,却是最大的善,是最重要的善,是最重要的善原则,是最重要的道德原则。 1.《22年写就一部论著:王海明替“为己利他”正名》,孙红(整理),北京晚报,2009年5月18日,第44版,编辑:孙红。 2.《22年写就一部论著:王海明替“为己利他”正名》,中国网,2009年5月20日,责任编辑:雨悦。1

社会评价

王海明《新伦理学》的部分反响 2010年9月25日,新京报发表吴思先生文章《阅读是我生活的主要内容》,他所推荐的图书为王海明的《新伦理学》(详见参考资料2)。 2004年3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四川师范大学唐代兴教授研究王海明《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出版)的学术专著《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详见参考资料3) 2002年海南出版社出版湖南师大公共管理学院周仲秋教授的《平等观念的历程》。该书第八章第十一节标题是“王海明的平等新论”。(详见参考资料4) 华东师范大学高瑞泉先生在其终身教授报告会上的演讲“平等如何可能:一个古老理想的现代困境”中,采用了王海明在《新伦理学》中所创立的“基本权利完全平等和非基本权利比例平等”的平等理论。高瑞泉:“平等如何可能一个古老理想的现代困境”,解放日报,2006年9月3日(详见参考资料5) 中国《伦理学研究》杂志2007年第四期发表孙志海博士批评王海明《新伦理学》的论文:《“论‘行为事实属性’是一个错误概念”》(详见参考资料6)。第五期发表王海明的回答:《“行为事实属性与行为应该属性:孙志海批评之批评”》(详见参考资料7)。 《玉溪师范学院学报》于2009年第一期开始连载唐代兴教授研究王海明《新伦理学》(修订版,全三册,商务印书馆2008年出版)的学术专著:《当代新功利主义:新伦理学研究》(详见参考资料8)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编辑部2007年4月21日举办了“王海明《新伦理学》研讨会”;并将其中3篇论文发表在该杂志第2期,组成一个专栏。(详见参考资料9) 2005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南开大学哲学博士门里牟的博士论文:《当代中国道德教育研究》。该书28万字,引用王海明《新伦理学》的引文共计61条,其中一章这样写道:“人性问题异常复杂,几千年来一直众说纷纭,在中外哲学史上形成很多观点,直到今天王海明先生的划时代巨著《新伦理学》问世后,围绕人性和道德等许多千百年来令人困惑的问题才一个个被他破解。”(门里牟:《当代中国道德教育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页。) 2003年,著名学者雷永生先生论及王海明《新伦理学》时这样写道:“新世纪的第一个年头,我国伦理学界出了一本新书:王海明先生的《新伦理学》。它以与众不同的框架、内涵及方法,特别是许多新颖的观点,引起了学界的广泛注意……王海明《新伦理学》的最大贡献,就是冲破了伦理学的僵化结构,打破了传统伦理学统治的几十年的格局,为伦理学的建设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引自唐代兴:《优良道德体系论:新伦理学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北京大学哲学系楼宇烈教授主编的《二十世纪中国人文学科学术研究史丛书·哲学专辑》中的《伦理学研究》写道:“在伦理学的基础原理研究方面,2001年商务印书馆推出了王海明著的《新伦理学》………该书无论体系结构还是基本观念,均有自己的独特见地,是六经注我之作。”(谭忠诚陈少峰:《伦理学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3页) 北京大学哲学系资料室2006年统计20年来本系教师著作转引率,王海明的《新伦理学》排名第一。 王海明部分学术论文及其转引率情况(数据来自中国知网2011年3月,(详见参考资料10),部分学术论文电子版请见扩展阅读。

其他参考资料与扩展阅读请见下方“参考资料”栏目。

更新日期: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