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相·依不拉音

简介:尼相·依不拉音,男,维吾尔族,1954年12月生,新疆伊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检察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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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相·依不拉音的个人经历

人物履历

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二级大检察官。

1971年10月至1975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钢铁厂工人(其间:1973年9月至1975年1月

,河北矿业学院冶金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75年01月至1977年12月,新疆钢铁公司氧气炼钢厂质检员(其间:1976年4月至1977年7月,新疆政治学校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77年12月至1981年03月,共青团新疆钢铁公司委员会干事、常委、负责人(其间:1980年3月至1981年1月,中央团校学习);

尼相·依不拉音

1981年03月至1987年08月,共青团中央统战部干部(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学习);

1987年08月至1988年06月,共青团中央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06月至1996年10月,中国青旅集团董事、中国青年旅行社新疆分社社长兼总经理(其间: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新疆职工业余大学俄语专业学习;1991年11月至1992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外事干部俄语专业班学习;1992年10月至1993年3月,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进修俄语;1993年4月至1995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商业经济专业学习;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新疆班学习;)

1996年10月至1998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1998年03月至2008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侨办)党组副书记、主任(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2006年9月至2006年12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青班学习);

2008年01月至2012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2012年01月至2012年0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2年03月至--2013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其间: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长培训班学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2013年1月31日至2018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尼相·依不拉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间: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长培训班学习)。

2018年0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免信息

2018年0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永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调研座谈

2014年8月29日,新疆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一行5人来到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座谈。阿克苏地区行署副专员穆塔里甫·肉孜,新疆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地区分院党组书记陈泰明、检察长帕塔尔·吐尔逊,阿克苏市委副书记、市长居来提·卡斯木等领导参加座谈。

尼相·依不拉音详细了解了该院基本编制、干部待遇、公诉案件年均不起诉人员数、抗诉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案件数等情况,并对班子和队伍建设进行了评价。他希望阿克苏市检察院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工作,坚持一手抓反恐严打,一手抓教育转化;一手抓法律监督,一手抓履行职责;一手抓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办,一手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手抓班子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检察报告

2015年1月22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会展中心召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作了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全疆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164人,提起公诉34816人,同比分别上升95.7%和59.3%; 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695件786人,同比分别上升4.8%和11.2%,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54人(厅级5人); 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30件; 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况533件次;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况206件次。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区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办理并及时答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提案73件,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0余人次。坚持向人大党委会报告重要工作,2014年11月下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人大党委会专题报告了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情况。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218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聘请14名特约检察员。

最后,《报告》就2015年检察工作思路提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牢把握依法治疆基本方略,坚持“反暴力、讲政治、讲秩序”,扎实开展“严打年”、“法治年”活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使命和责任。

指导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达坂城区委书记、柴窝堡管委会党委书记冯述江和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周金荣的陪同下,来到达坂城区东沟乡慰问民族团结“结对子、交朋友”的家庭。之后,来到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看望慰问基层干警,并进行了调研指导工作。

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检察长主持召开座谈会,达坂城区检察院代检察长葛明作了工作汇报。冯述江书记介绍了达坂城区情,同时对达坂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肯定,并坚信有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达坂城区检察院的明天会更好。 

尼相·依不拉音检察长在充分肯定达坂城区检察院工作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开展检察官联络站工作,联络站直接为基层群众服务。结合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后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自觉的服务达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为达坂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继续开展对惠农资金的专项整治活动,要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是今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廉政教育,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过硬的检察队伍。 

多力坤·阿不都热依木检察长表示,尼相·依不拉音检察长一行的到来体现了自治区检察院对我市检察工作的关心和厚爱,更是对达坂城区检察院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尼相·依不拉音检察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努力工作,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我市检察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更新日期:2024-05-18